
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朱莉
编:许辉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泰和)拟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977.1667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3亿元,用于新能源及传统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兄弟三人持股39.73%,与11名外部股东对赌协议或存风险;外销占比高,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同行均值;客户集中度高,前五大供应商占比过半,外协商受罚;应收账款和存货走高,报告期多次受罚。
兄弟三人持股39.73%,与11名外部股东对赌协议或存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江平直接持有公司19,235,450股股份,朱江平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东方富泰间接持有公司70,000股股份,朱江平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9,305,45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2%,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朱洪持有公司9,198,73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30%,并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WU JIANG ZHONG持有公司6,9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2%,并担任公司的董事。
综上,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为兄弟关系,三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35,484,1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3%,三人合计持有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为35,414,185股,控制公司39.65%的表决权,且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因此,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WU JIANG ZHONG存在尚未到期的大额负债约1,400万元,主要系日常资金周转及个人投资理财,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目前实际控制人WU JIANG ZHONG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不存在因个人负债而涉及诉讼或借贷纠纷的情形。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多名外部股东签署了对赌协议,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之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对赌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自动终止,但附有上市失败对赌恢复之约定。若触发实际控制人回购条件,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存在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权衡财经iqhcj发现,2022年5月19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6.58万元;2023年5月23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39.73万元;2024年5月21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86.30万元。如此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近3500万元,此番公司仍募资6,000.00万元用于单独补流。
外销占比高,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
富泰和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汽车底盘零部件、新能源车电驱零部件、家电卫浴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37亿元、5.97亿元、7.321亿元和6.4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54.94万元、4955.12万元、5387.97万元和6528.3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合营企业先富斯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21.79万元、384.22万元、787.06万元和918.26万元,占同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26%、7.75%、14.61%和14.07%,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636亿元、3.73亿元、4.25亿元和3.966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85%、63.24%、59.20%和62.51%,公司境外业务的占比较高,相关客户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北美。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包括美元、欧元。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929.41万元、-1,181.18万元、-515.86万元和428.11万元,为经营单位以非记账本位币计价的销售、采购、外币资产或负债等由于汇率波动产生的损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13%、-22.44%、-7.28%和5.52%。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家电卫浴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87.28%、91.19%、91.06%和92.09%。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66%、27.70%、27.93%和29.6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92%、27.17%、27.03%和28.32%。2021年-2023年,低于可比同行均值31.57%、28.47%和29.45%。
国内企业与世界领先企业存在差距。我国汽车产业发展仍面临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弱、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品牌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产业治理体系及管理水平有待优化和提升。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滞后于整车,国内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差距仍较大。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经营规模整体偏小,研发投入力度整体偏低。此外,近年来,部分世界知名集团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不仅对国内企业配套,也同时向国外出口。该类跨国企业有明显的资金、技术和规模优势,对国内企业,特别是高端产品生产企业造成较大冲击,加剧国内市场竞争。
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同行均值
报告期内,富泰和研发费用分别为2,301.39万元、2,239.76万元、2,701.75万元和2,273.2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3%、3.75%、3.69%和3.5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5.06%、4.56%、4.70%和4.36%,系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汽车零部件产品,而家电卫浴零配件产品为成熟产品,研发投入较少,剔除家电卫浴零配件产品后,公司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92%、4.16%、4.13%和3.89%,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接近。
截至2024年9月30日,富泰和员工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占比合计达91.39%。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0人,占比8.75%,超过了公司的本科学历人数。
客户集中度高,前五大供应商占比过半,外协商受罚
报告期内,富泰和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88%、65.88%、69.89%和66.69%,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整体保持稳定。2022年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为采埃孚,2023年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为亿迈齿轮。公司与采埃孚、亿迈齿轮的交易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与采埃孚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125.59万元、3,159.42万元、2,589.45万元和2,776.27万元,与亿迈齿轮交易金额分别为172.91万元、1,913.98万元、4,495.59万元和4,367.50万元。
富泰和采购的原材料中占比最大为钢料,占原材料采购金额的80%以上。公司采购的钢料多为特钢,如42CrMo、11SMn30、37CrS4、17CrNi6等,且随着下游客户需求、对应原料钢种的变化而导致对各种特钢型号的需求结构持续变化。
报告期,富泰和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40.62%、43.65%、54.67%和52.46%,其中上海汇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历年的参保人数仅为1-2人,注册资本仅50万元。
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精车加工、磨加工、产品装配、检测等保证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的关键工序由公司自身完成,为了更有效地利用现有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产能需求,公司将部分工艺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的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完成,如冷锻、冲压、电镀、热处理、钝化等环节。
2024年1-9月富泰和前五大外协商包括了荆州欧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安弗柯林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锦龙精密真空热处理有限公司、武汉上大恒精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骏实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据惠市环(惠阳)罚〔2024〕80号和81号文件显示,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市锦龙精密真空热处理有限公司处以3.5万和4.0万元的罚款。
此外,2020年武汉上大恒精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将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放口进行排放被环保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前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应收账款和存货走高,报告期多次受罚
报告期各期末,富泰和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39亿元、1.267亿元、1.572亿元和1.686亿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40%、43.33%、41.11%和38.16%,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169.92万元、1.102亿元、1.332亿元和1.444亿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65%、37.67%、34.84%和32.68%。
据裁判文书网(2020)粤0307民初30367号文件显示,2020年9月东莞市凤岗豪业五金店曾起诉富泰和,要求支付拖欠货款1584631.48元和相应利息128403.26元,后两者达成了和解。
2021年6月1日,因存在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向公司出具了深鹏关知字[2021]0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侵权货物(使用“RU图形”商标的塑料座44,800个),并处以罚款4,200元。
2022年7月18日,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2020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向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字[2022]15号),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00元。
2023年8月29日,因华光骏驰未按期申报2022年5月的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武东新税一简罚[2023]2167号),责令华光骏驰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