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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淘宝商城平台
诉求问题:请求淘宝商城依法退还网购运动鞋款项
投诉时间:2026-04-18 16:22
投诉详情:本人系淘宝平台消费者,现就2024年7月30日网购运动鞋遭遇的退款纠纷,向贵平台提出正式求助,恳请依法退还购物款项268元。 2024年7月30日,本人在淘宝商城“汤姆代购直邮”店铺下单购买FILA斐乐官方猫爪女运动鞋一双,订单编号:3988044252548769238,支付价款268元。平台系统显示商家于8月6日发货,但该包裹因实物与下单货品不符被物流平台拦截退回。8月18日,本人通过快递员核实此异常后,多次尝试与商家客服沟通均未获回应,遂于8月20日发起退款申请并申请淘宝平台介入处理。 8月22日平台介入后,人工客服来电告知:经核实商家账户钱款不足,已通知商家充值并发起催缴,承诺最迟9月份解决退款问题。然而后续多次沟通中,平台始终未能推进退款,且该店铺已处于闭店失联状态。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淘宝客服以“申请垫款”为由诱导本人撤销售后服务申请,待本人按要求操作后,又以“不符合垫款条件”“尚在追缴期限内”为由推脱责任,其前后矛盾的行为已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今日,此事已历时一年多,淘宝平台既未主动联系本人协商,也未履行退款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人的退款诉求合法合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商家发货与订单约定货品不符,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本人依法享有退货退款权利。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商平台监管责任要求,淘宝作为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实名登记、资质审核及保证金监管义务,在商家闭店失联且无法提供其真实有效信息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人已完整履行维权程序、保留全部证据(订单截图、物流拦截记录、客服沟通记录等),淘宝平台的推诿搪塞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现本人郑重请求淘宝商城:立即核实相关订单及维权记录,在收到本求助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人退还购物款项268元(支付方式:原支付渠道退回)。 消费者:邓德相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订单截图 2. 物流拦截记录 3. 与平台客服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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