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兄弟俩创业,上市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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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兄弟俩创业,上市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超纯”或“发行人”)创业板IPO去年年底申报,2026年4月30日成功过会。本文将通过该案例,梳理创业板IPO关于兄弟俩创业,上市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时间追溯到2022年1月,柴杰、柴林两兄弟合计控制成都超纯100%的股权,其中弟弟柴杰控制66.63%,哥哥柴林控制33.36%。经过多轮股权融资和股权变更,目前弟弟柴杰直接持有成都超纯41.89%的股份,哥哥柴林直接持有成都超纯20.61%的股份,项目组认定弟弟为成都超纯实际控制人(即老板),哥哥不是老板,并得到审核认可。

基本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杰直接持有发行人41.89%的股份,柴杰之兄柴林直接持有发行人20.61%的股份。柴林是发行人董事、总工程师,为柴杰的一致行动人,但发行人未认定其为实际控制人。

审核问询:结合柴林的履历、在发行人的任职、对董监高提名任命情况、参与生产经营的情况、柴林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等,披露未认定柴林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柴林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同类业务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

项目组严格根据问询问题进行回复,从尊重历史和不存在故意规避潜在问题的维度进行分析论证,最终仅认定弟弟柴杰为成都超纯实际控制人(即老板),得到审核认可。倘若是夫妻创业,或父子(女)创业,认定老板会有变化吗?请听下回(案例)分解。

根据我们理解,实际控制人认定需要结合公司发展历史,以及历史上各个角色形式上和实质上对公司的影响力来综合判断,实践中还需要深入核查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是否存在规避同业竞争、股份减持、利益冲突等问题,以打消审核质疑。

本文由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赵禹吉团队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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