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雷达|杰锋动力收二轮问询:美籍实控人举债入股,借道平台融资合规性引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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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杰锋动力收二轮问询:美籍实控人举债入股,借道平台融资合规性引追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梁佳彤

5月7日,据北交所官网,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杰锋动力”)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公司实控人借道持股平台融资入股、奇瑞汽车既是股东又是第一大客户等情况受到监管层的进一步聚焦。

据公司官网,杰锋动力成立于2005年8月,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汽车进排气系统、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变速箱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进气系统关键零件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客户包括上海汽车、上海大众、东风、奇瑞等整车企业。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亿元、17.07亿元、21亿元及16.6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587.27万元、1.31亿元、1.45亿元及8747.52万元。

美籍实控人举债入股

借道平台融资引关切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招股书签署日,JAPHL AUTOMOTIVE,INC.(美国杰锋)直接持有公司23.02%股份,美国杰锋及其一致行动人FAN,LI(范礼)、员工持股平台芜湖百辉及芜湖亿辉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9.30%股份,美国杰锋系公司控股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控人范礼,董事兼副总经理JIANG,QIAN GINGER(姜倩),董事兼副总经理LI,HOULIANG(李后良)均为美国国籍。姜倩、李后良为实控人范礼的一致行动人。

第二轮问询函首先聚焦于实控人“借道持股平台融资入股”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范礼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及自然人周斌的借款系芜湖亿辉设立时,为实缴芜湖亿辉64.05%财产份额,通过芜湖亿辉向芜湖扬子农商行借款3000万元,另向周斌拆借700万元,全部用于出资入股。

截至首轮问询回复,范礼已通过芜湖亿辉偿还农商行前四期1200万元,剩余1800万元分六期归还。周斌的700万元借款2026年11月到期,利率逐年递增至9%,目前已付息105万元,本金待到期归还。

担保层面,芜湖亿辉曾以公司644万股股份为农商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25年5月已办理注销登记。此外,2011年Eastern曾向美国杰锋出借资金用于股权收购,该笔借款已在2023年全额归还,债权债务解除。

监管层追问还款可执行性,要求核查范礼资产、流水及债权人背景,排查隐性利益安排。同时关注借款由芜湖亿辉代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它利益安排,以及美国杰锋长期未偿还且未约定偿还利息是否符合惯例、还款资金是否源自自有资金等疑点。

股东奇瑞贡献超六成营收

定价公允性遭拷问

杰锋动力的客户结构呈现高度集中的特点,其股东奇瑞汽车多年来是公司最大的客户。

招股书披露,奇瑞汽车通过奇瑞科技间接持有公司15.34%股份。2022年至2025年,杰锋动力对奇瑞汽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36亿元、12.23亿元、15.09亿元、15.61亿元,占比分别为59.87%、71.65%、71.83%、65.80%。

监管层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以来,向奇瑞汽车销售的排气系统零部件产品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的原因;2023年及2024年向奇瑞汽车销售的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2025年有所减少的原因。

此外,公司向奇瑞汽车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排气系统零部件及发动机零部件,其中排气系统零部件占比近九成,其毛利率却持续高于非关联方客户,而发动机零部件毛利率则长期低于非关联方,两类产品呈现“一高一低”的鲜明反差,引发监管层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关注。

针对排气系统零部件,监管层要求结合定点询价、量产调价及B点供应商比价说明价格公允性,解释报价单元调整方式及非关联方报价偏高原因,从产品类型、终端车型差异论证统一报价后奇瑞单价趋近的合理性,并量化分析高毛利率成因。

针对发动机零部件,监管层要求结合定点询价、量产调价及同行比价说明价格公允性,列示奇瑞与非关联方单价、成本及毛利率,结合产品类型差异与定价策略分析低毛利率的商业合理性,并追问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10项未投产项目

预计创收高达140亿元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目前,公司已实现收入的排气及动力系统零部件定点项目多为2023年后量产,预计断点均在2028年以后。2023至2025年,排气系统及发动机零部件新增定点分别为87个、88个和110个,项目储备持续扩容。

截至2025年底,已取得定点但未投产的项目达110项,首轮回复披露全生命周期销售额合计140.29亿元。此外,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及智能悬架领域已获定点54个,预计新增年均销售额约3.92亿元。

监管层要求公司列示已量产定点项目数量,披露主要项目的适配车型、量产及预计断点时间,并论证断点依据是否充分、判断是否合理。

针对110项已定点未量产项目,监管层要求说明项目数量及执行周期,论证140.29亿元全生命周期销售额预测是否客观审慎,并核查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合理。

此外,监管层要求公司结合已量产项目收入兑现情况、未量产项目推进节奏,深入分析期后是否存在业绩变脸或下滑风险,并针对性完善风险揭示和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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