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财经野武士
天眼查显示,临商银行近日新增一则开庭信息。
该案件案号为(2025)鲁1302民初24885号,将于2026年6月17日、6月22日两次开庭,原告为临商银行、临商银行融达支行、临商银行方城支行,被告为临沂市华迪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迪家居”)、临沂铭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泰建材”)等6名。
与银行业常见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同,这起案件的案由是“追偿权纠纷”。顺着这一信息深入摸索,一幅商业银行在续贷过程中,失信于应急转贷服务机构的图景逐渐勾勒清晰。
疑似“抽贷”行为,被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6年4月17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刊登一则公告,公告内容正是临商银行与华迪家居等6名被告的这起案号为(2025)鲁1302民初24885号的追偿权纠纷案。
依据公告内容,可大致得出事件完整脉络:
2022年9月20日,被告马某、赵某(二人为实际借款人),以及被告李保良(华迪家居法定代表人)、郭某、华迪家居、铭泰建材(以上4位为担保人),共同与山东宝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公司”)签订《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马某向宝沃公司借款200万元,用于偿还其在临商银行的贷款,这笔应急借款由李保良、华迪家居等4名被告提供担保。
该笔应急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能按约偿还本息。随后,宝沃公司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临商银行,法院最终判决临商银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相关案号正是(2025)鲁1302民初24885号。
2025年9月10日,临商银行与宝沃公司达成一致,偿还了170.28万元的代偿款(本金152万元、利息16.43万元、诉讼费1.85万元),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
赔偿了宝沃公司170万元后,临商银行转头起诉华迪家居、马某等6名被告,追偿全部代偿款以及资金被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损失,请求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被告马某、赵某偿还170.28万元代偿款,以及这170.28万元产生的利息。
为何中间会牵扯进来一个宝沃公司?临商银行又为何会甘愿帮马某、赵某代偿?或许还得从应急转贷服务说起。
应急转贷业务是一种常见的短期救急融资安排。当一家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却拿不出来钱偿还,就可以向第三方借一笔短期资金,先把银行的旧贷款还清,然后银行重新审批发放一笔新贷款,企业拿到新贷款后立刻归还这笔短期借款。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各地纷纷推出各有特点的应急转贷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山东省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体系,各个地级市也都有应急转贷运营机构。
宝沃公司便是一家提供应急转贷服务的公司,其营业范围包括受委托对企业开展应急转贷基金业务;承办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管理运营、信息咨询等。所以在本案中,被告才会与宝沃公司签订《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合同》。
天眼查显示,2024年2月17日,宝沃公司就将华迪家居、赵某、马某等人诉至法庭,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彼时赵某、马某应已构成实质违约。2025年4月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为153.64万元。同年9月29日,执行程序终结,未履行比例达100%。
这边申请执行马某等人,另一边,宝沃公司又将临商银行和临商银行融达支行诉至法庭,案件于2025年8月29日开庭,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紧接着,就是前文提到的,法院判决临商银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9月10日,临商银行偿还了170.28万元的代偿款。
为何法院会判临商银行补充赔偿,而临商银行又老实替被告偿还欠款呢?
2022年印发的《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操作细则》明确规定,银行应确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后发放续贷资金,用于归还转贷资金。经转贷企业委托或授权,合作银行发放续贷资金后,应即刻将相应资金受托支付至应急转贷机构的转贷业务专用账户。
也就是说,应急转贷的核心流程就是:企业借款还旧贷,银行发放续贷资金,续贷资金归还应急转贷借款。如果银行不能按既定时间发放续贷资金,需在原承诺放款时间前出具《关于延期放款的函》。
但本案却出现了异常,即被告未能偿还宝沃公司的借款,其中最有可能的原因,便是临商银行未按照约定发放续贷,导致企业无法归还转贷资金。
相比之下,临商银行发放了续贷资金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较低。
一方面,应急转贷资金是封闭运行,不是先打给借款人再让借款人自己还给宝沃公司,而是由临商银行续贷后直接支付给宝沃公司的转贷业务专用账户,企业不参与实际资金划拨,降低了挪用风险;另一方面,若仅因续贷资金被挪用而无银行过错,法院通常不会判决银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应急转贷业务的前提是“银行出具续贷意向证明”,如果临商银行当真抽贷未续,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监管导向。法院判决该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该行最终主动支付170余万元,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不止一次卷入其中,风控尽调有待提升
在以华迪家居为被告的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临商银行也卷入其中,但身份是案件第三人。
2025年3月20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向李保良、华迪家居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件。该案件的原告是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欢材料”),被告为李保良、华迪家居,第三人是临商银行融达支行。
根据公告内容,居欢材料请求判令华迪家居偿还998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并判令李保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所谓“追偿权”,就是保证人替债务人还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类似地,抵押人、质押人替债务人承担了责任后,也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上一个案件中,临商银行偿还了宝沃公司170万余元后,起诉6名被告也是起诉的追偿权。
这起案件里,临商银行融达支行为第三人,居欢材料向华迪家居追偿998万元,极有可能便是华迪家居向临商银行融达支行申请的一笔贷款,由居欢材料代偿还了。至于相关交易细节,案件未披露更多信息,无法过多推测。
但两起案件都有临商银行的身影,华迪家居的身份分别为担保方和债务方,临商银行融达支行则是两起案件的核心债权人,可见临商银行与该公司之间确有不少的交易往来。
案件之外,2020年6月,华迪家居曾将一笔大额动产抵押给临商银行融达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676.93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
华迪家居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 1050 万元,实缴资本未公示,历年工商参保人数均为0。这一情况下,超2600万元的被担保债权规模与经营实力似乎并不匹配。
后续华迪家居的违约也证实了这一点。2024年起,华迪家居频陷诉讼危机,企业预警通显示,该公司共有10起终本案件,近一年里就有7条限高消费记录和2条被执行人信息。
而几次出现在华迪家居诉讼案件中的临商银行融达支行,在与华迪家居的信贷交易中,是否存在抵押物价值评估、债权限额核定、风控尽调等环节的疏漏?
近几年,临商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已有明显好转,2023年-2025年各报告期末,该行的不良率分别为2.37%、2.15%、1.88%。但横向对比,1.88%的不良率在商业银行中依然偏高,更何况截至2025年末,该行还有39.46亿元的关注类贷款,占总贷款的3.03%。临商银行的风控水平与资产质量成色,都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