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于2026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步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此次问询函主要聚焦于公司2025年投资收益构成、现金流状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等三大核心问题。
在投资收益方面,年报显示,华盛锂电2025年实现投资收益7498.33万元,是公司报告期扭亏为盈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因转让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园敦行”)部分权益份额、取消所委派投委会成员特殊表决权利等,公司不再对其控制,导致因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7357.25万元,列示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026.68万元。
针对南园敦行出表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公司表示,南园敦行基金合伙人之一为国资控股投资企业,相关单位认为公司的一票否决权对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构成了限制。为响应其诉求、优化基金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取消一票否决权并转让2%认缴出资比例。调整后,公司不再对南园敦行实施控制,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强调,此举有助于提升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减少非市场因素干预,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并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治理结构。截止目前,公司未与任何方达成未来南园敦行重新入表上市公司的安排或约定。
关于失去对南园敦行控制权的时点,公司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和生效日期、特殊表决权安排取消日期、必要财产权转移手续完成日期等因素,确认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关键日期如下:
| 项目 | 日期 |
|---|---|
| 特殊表决权安排取消日期 | 2025年8月1日 |
|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 | 2025年9月30日 |
| 股权转让生效日 | 2025年9月30日 |
| 必要财产权转移手续完成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 工商登记完成日 | 2025年11月4日 |
公司解释,在确定子公司出表日时,以相关协议签订为起点,核对一票否决权是否已实质性取消、款项支付是否达标、财产交接手续是否完成,三者同时满足方可出表。截止2025年9月30日,一票否决权已取消,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生效,由于该次转让的是认缴出资,无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可稍晚于出表日,不影响会计上的控制权转移认定。
南园敦行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7357.25万元,具体包含两部分:其一为将前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7035.91万元,该部分损益无论出表与否均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其二为本次出表事件产生的投资收益321.34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7026.68万元投资收益,除上述两部分外,还包括因市场价低导致生产亏损而主动停工期间的折旧-330.56万元。
针对《问询函》中关于南园敦行并表以来历年会计处理的问题,公司自查发现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披露内容存在瑕疵,未对南园敦行投资的港股上市公司药捷安康按公允价值计量,对报表数影响较大,且未对南园敦行在9月30日改按权益法核算,致使公司披露的相关数据不准确。公司将对2025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除前述瑕疵以外,公司自对南园敦行并表以来历年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定期报告披露相关内容真实、准确。
现金流方面,问询函关注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57亿元、-1.11亿元和-1.3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16亿元、-11.54亿元和-4.66亿元,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解释,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系行业竞争激烈,至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公司产销量虽持续增加但盈利情况较差;2025年第四季度起,行业迎来上行周期,产品价格持续攀升,销量大幅增加,但公司客户账期长于供应商账期,形成资金支付与回款的时间差异,且票据结算金额较大导致现金流入滞后。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则主要系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开展新项目建设及产业链协同对外投资。
公司表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5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约5.55亿元,保有较充裕的资金安全垫。同时,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维持良好合作关系,并正在筹备港股上市,未来资金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主要客户期后回款均正常履行,未发生大额违约或坏账,预计2026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明显改善。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2025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6502.93万元,同比增长34.83%,主要系股权激励成本确认影响,其中可抵扣亏损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4335.84万元。公司详细说明了股份支付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影响及依据,并区分了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金额与依据。公司认为,结合核心产品毛利率大幅修复、行业供需格局持续改善、产能利用率高位运行、在手订单充裕等因素,未来期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已确认的可抵扣亏损。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2025年南园敦行出表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未来年度无重新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相关约定或安排;公司失去对南园敦行控制权的时点为2025年9月30日;投资收益等指标不触及相关审议决策和披露义务,公司前期不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南园敦行对各类投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具有合理性,公司将对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进行更正;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计算准确,非经常性损益构成金额准确。同时,会计师认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与归母净利润方向背离具有合理性,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符合业务实际,公司目前资金安全和流动性无重大风险。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师认为公司股份支付对其影响具有合理依据,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未来能够获得用来抵扣已确认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