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被罚2.5万,涉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财经
财经 > 财经资讯 > 正文

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被罚2.5万,涉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分局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美娜给予警告并处以0.8万元罚款。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