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铜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10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被罚款15万元。
此外,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邵钜鹏,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时任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员工唐佐智、邹坤,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碧江支公司经理王苗苗,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时任碧江支公司个险渠道代理人代芳珍、杨小琴,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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