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股市场持续火热,但部分企业递交的招股书,质量却参差不齐。
早前,香港上市新股保荐人及上市文件质素引发关注。今年1月底,香港证监会已发布相关通函,指出上市文件的拟备工作存在严重缺失,并提出多项指引及要求,建议主体招股书页数上限为300页。
6月11日,港交所董事总经理兼首次公开招股审查联席主管刘颖表示,就近期收到的上市申请而言,虽然形式上遵守“不超过300页”的要求,但内容质量未见改善。
刘颖指出,香港证监会提出300页上限,是希望发行人能够精简内容、突出重点披露。然而港交所在实际审阅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人和保荐人并未善用页数限制,反而出现资讯不足、宣传内容过多等问题。
刘颖直言,经常遇到招股书内容上使用太多“marketing language”(行销术语),将本应用于清晰披露业务模式、风险因素及财务状况的篇幅,用作“打广告”,用词比较“浮夸”,没有提供足够有价值的信息。
她举例称,曾有企业递交的招股书中,第1至第5页均为“打广告”,并没有用于介绍公司业务及关键财务指标。这种做法不仅无助投资者理解企业真实情况,亦会令港交所在首轮审阅时需要反复追问,最终拖慢整个上市审批流程。
她强调,300页上限是希望申请人集中披露重点信息,而不是将有限篇幅浪费在重复、空洞,甚至可能带有误导性的宣传内容上。港交所期望保荐人及申请公司能在首稿阶段已按监管期望整理关键资料,减少后续大幅补件及修订。
除宣传色彩过浓、有效信息不足外,港交所亦留意到,部分企业热衷于给自己贴上“行业第一”“市场领先”等标签。
刘颖表示,有申请人在极狭窄或自行定义的范畴宣称“排行第一”,例如以极小的地理范围或过于细碎的产品分类作基础,标榜“市占第一”。
港交所认为,如果相关统计口径不够清晰、样本范围过窄,又或者未充分向投资者解释定义方法,就有可能造成误导。因此,申请人及保荐人在引用第三方行业报告和市场排名时,必须审慎处理相关表述。
刘颖表示,希望业界在准备上市过程中,无论是招股书撰写还是上市材料准备都“做得扎实一点”,方便港交所审核,同时务求令上市更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