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晚,上交所发布科创板重要政策。
第一项是修订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修订分为两方面,一是新增未来产业领域相关行业。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要求,对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级行业进行调整更新。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增“量子”;高端装备领域,新增“机器人”,并调整“海洋工程装备”为“海洋装备”;新能源领域,新增“氢能”;生物医药领域,新增“脑机接口、生物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生物医学工程”等。
二是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明确涉及未来产业领域相关行业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全面、客观、准确披露当前发展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技术与产品的先进性、商业模式、市场空间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明确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去年以来,多家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领域的企业有在科创板上市的意愿。上述修订也是为更好地引导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行业企业申报科创板,进一步提升科创板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支持前沿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可以预计的是,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及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更多领域“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创板建设主线和重大任务。
第二项是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
当前,人工智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推动力量,大模型是人工智能产业链的主要技术引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关键载体,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需持续进行高强度技术开发、算力投入及引进专业化人才。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已处于大规模商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亟需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
《指引》遵循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相关要求,结合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对明显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及市场空间大等四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有一个大模型产品已完成上线发布并实现规模化应用”。模型上线发布及实现规模化应用是大模型产品商业模式可行、具备商业化落地能力的有力验证。
同时,《指引》将发行人主营业务明确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自主研发、模型服务或者模型应用等”,支持通用大模型和行业专用模型同步适用《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港股大模型双雄MiniMax、智谱已宣布启动A股上市,将冲刺科创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