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7月1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溧水支行、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莫愁湖支行分别被罚款235万元、2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受到警告并被罚款共计51万元;曹颖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陈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