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光学大客户依赖显著:研发费用率下降且低同行,董秘入职后低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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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光学大客户依赖显著:研发费用率下降且低同行,董秘入职后低价入股

6月22日,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光学”)于创业板递交招股书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

背靠国产光学工业母机的替代风口,这家精密光学领域的创新企业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增长成绩单。但拆解招股书财务细节,配套光学元件业务连续三年亏损、过半营收绑定单一客户宇瞳光学都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隐忧。在安防、车载镜头行业资本开支周期逐步下行的背景下,金鼎光学能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1 业绩持续增长,毛利率向上

据招股书及天眼查显示,金鼎光学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注于精密光学技术领域的创新型企业,主要从事精密光学镜片加工、光学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核心产品涵盖光学镜片、光学镜头、自动点胶胶合机、自动平衡离心干燥机等自动化光学机械设备,以及超硬与耐腐蚀光学薄膜、超宽带低反射光学薄膜等精密光学材料,广泛应用于安防、车载、手机等领域。

从收入结构看,精密光学加工设备是金鼎光学的绝对业绩支柱,撑起公司近八成营收。2023年至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光学加工设备分别实现营收1.14亿元、1.52亿元和2.67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比例的79.39%、76.27%和78.84%。

作为第二增长曲线的光学元件及光学镜头业务,营收规模同步扩张,报告期内分别实现营收2954.67万元、4745.29万元和7160.96万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比例的20.61%、23.73%和21.16%。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核心收入来源玻璃非球面精密模压机的平均售价存在明显波动,报告期内分别为67.47万元/台(套)、58.13万元/台(套)和60.75万元/台(套)。

对于单价波动,金鼎光学解释称,报告期内,因不同型号产品单价不同,各年客户需求的差异,不同型号产品销售占比不同,公司玻璃非球面精密模压机设备平均单价有一定波动:2024年度相较于2023年度,因客户需求差异,公司销售单价相对较低的8站式模压机销售占比较高,拉低该年度平均销售单价;2025年度相较于2024年度,销售单价较高的13站式模压机销售占比提高,使得该年度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

依托光学设备赛道的高景气度,金鼎光学整体营收利润实现跨越式增长,报告期内分别实现营收1.44亿元、2.01亿元和3.41亿元,同比增长39.56%、69.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94.18万元、4200.95万元和8320.65万元,三年累计增幅近两倍。

盈利指标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23%、39.04%和41.90%,呈现持续优化态势,但业务间盈利分化极为显著。其中精密光学加工设备毛利率逐年走高,分别达到47.83%、51.90%和53.47%,是公司利润的核心来源。

反观光学元件及镜头业务,陷入持续亏损的“甜蜜陷阱”。报告期内公司光学元件及镜头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8.45%、-2.28%和-1.21%。

金鼎光学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扩大规模、调整产品与机种结构等方式,公司光学元件及光学镜头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但受制于场地等限制,公司光学元件及光学镜头的业务经营规模仍偏小,规模化生产效应未能有效体现。

这样的业务格局,也让金鼎光学陷入被动。为完善产业链服务能力、绑定核心大客户,不得不持续保留亏损的元件业务,用高毛利设备业务的利润,持续补贴配套业务的亏损,看似全产业链布局,实则不断侵蚀整体盈利空间。

2 过半营收来自单一大客户,经营现金流波动

比业务结构失衡更值得警惕的,是公司极致的单一客户依赖。与多数高端装备企业分散客户布局的路径不同,金鼎光学的业绩命脉高度绑定下游镜头龙头宇瞳光学,且依赖度逐年加深。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71%、83.76%及85.50%,客户集中度持续走高。其中,对宇瞳光学的收入分别为4835.99万元、9118.25万元及1.89亿元,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33.56%、45.33%及55.51%,2025年占比已过半。

这意味着,公司核心业绩基本由单一客户决定。当下游行业放缓扩产节奏,一旦宇瞳光学缩减设备采购、更换供应商,或是自身经营出现波动,金鼎光学的营收都将直接面临断崖式下滑风险,经营抗风险能力极为薄弱。

2025年公司超过五成的营收全部来自宇瞳光学这单一客户,这是把自身的经营命脉完全绑定在下游客户的发展节奏上,这种模式在行业上行周期或许可以借助大客户的订单实现短期的业绩高增长,但一旦进入行业波动期,风险会立刻传导到金鼎光学自身。

站在IPO审核的角度,创业板上市规则明确要求发行人需要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客户集中度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必然会被监管层重点问询,要求企业充分说明是否对宇瞳光学存在重大依赖,双方的合作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或者利益输送调节业绩的可能,一旦解释无法说服监管层,极有可能直接构成IPO的实质性障碍。而从经营持续性的角度看,宇瞳光学本身作为光学镜头行业的龙头企业,自身也有完整的供应链布局和备选供应商体系,未来如果宇瞳光学调整采购策略、压低采购价格,或者转向其他供应商合作,金鼎光学没有足够的客户储备来填补过半营收的缺口,短时间内业绩会出现大幅跳水,甚至直接动摇公司的经营根基,更遑论上市后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

高度集中的客户结构,也带动了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存货规模快速攀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814.12万元、7578.29万元和1.36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3%、37.68%和39.9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335.96万元、567.05万元和1537.54万元。

不过,公司的周转效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4、4.24和3.57。

同一时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79.93万元、8273.65万元和1.94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6.81%、26.88%和29.20%;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78.94万元、682.11万元和684.98万元。

受应收账款与存货占用资金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波动明显,且持续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85.39万元、70.83万元和3678.93万元。

公司表示,随着经营规模和在手订单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存货规模增长较快,叠加公司精密光学加工设备产品生产周期、验收周期及付款周期等累计时间较长,而供应商结算周期短于前述时间,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波动且低于净利润。

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强度持续低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230.36万元、1509.76万元和2137.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4%、7.51%和6.27%;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10.19%、11.20%和10.17%,金鼎光学的研发强度逐年下滑且持续显著低于行业均值,将会面临技术迭代滞后,以及竞争力弱化等多重风险。

与此同时,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03.70万元、413.13万元和569.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1%、2.05%和1.67%,呈逐年下降态势。

3 募资7.58亿,董秘低价入股引关注

本次IPO,金鼎光学拟募资7.58亿元,其中3.94亿元投向精密光学装备及光学产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1.75亿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17.67万元投向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1.3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扩产计划的背后,核心设备产销率持续下滑的现状不容忽视。报告期内,金鼎光学的光学镜头、精密光学元件产品主要采取OEM/ODM生产模式,玻璃非球面精密模压机产销率分别为111.30%、79.14%和52.27%,两年内近乎腰斩;光学产品产销率分别为102.64%、92.00%和101.30%,整体相对平稳。

金鼎光学对此解释,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光学加工设备产销量基本匹配,因为主要设备都需要安装调试,确认收入会有滞后性,导致以收入统计的产销率在2024年和2025年降低。

股权结构上,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盛峰。张盛峰直接持有公司17.15%股份,并与罗水金、鼎盛合伙、鼎励合伙达成一致行动安排,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36.75%股份的表决权。

值得关注的是,在IPO前夕,金鼎光学聘请具备投行背景的刘祥茂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5年8月,也就是刘祥茂入职当月,金鼎光学及其原股东便与刘祥茂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对应新增股份50万股,全部由刘祥茂以572万元总价款认购,折算认购价格为11.44元/股。

然而,短短三个月后的2025年11月,公司对外股权转让的成交价格便达到22.88元/股,较刘祥茂的入股价格直接翻倍;2025年12月公司面向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同样维持在27.14元/股的高水平。

IPO前夕核心高管以近乎市价五折的价格突击入股,短期估值大幅跳涨背后的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已然成为金鼎光学上市进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

“四个月内公司估值从11.44元每股涨到27.14元每股,中间没有任何重大技术突破或者大额订单作为支撑,这种估值的异常跳涨本身就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更何况低价入股的还是同时担任董秘与财务总监的核心高管,两个职务本身就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深度参与IPO申报的全流程,这种时间点的巧合很难不让人质疑其中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对此指出。

同时认为,站在监管审核的层面,IPO申报前12个月内的新增股份都是监管核查的重点,尤其是核心高管的入股价格与市场化价格存在巨大价差的情况,首先会被质疑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是否通过这种低价入股的方式向相关利益方进行利益输送,甚至可能引申出是否存在为了冲IPO业绩进行财务造假,通过低价股份给相关方做补偿的情况;其次这种价差本质上属于股份支付,按照会计准则应该计入当期费用,公司如果没有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直接会导致当期利润的虚增,构成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瑕疵。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这种显失公平的入股安排,本质上是损害了公司其他老股东与后续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后也容易引发中小股东的质疑,甚至可能带来后续的股权纠纷,而董监高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成员,在申报前出现这种涉嫌利益输送的行为,也会让市场质疑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与内控体系的完备性,一旦后续监管核查确认存在违规行为,不仅会直接终止IPO进程,相关责任人也会面临监管处罚,给公司的品牌与经营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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