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亩花田母公司花物堂招股书失效,七成收入靠线上渠道,新增股东被问是否存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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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亩花田母公司花物堂招股书失效,七成收入靠线上渠道,新增股东被问是否存利益输送

递表港交所6个月后,山东花物堂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花物堂”)上市资料于7月16日失效。

公开资料显示,花物堂旗下核心品牌半亩花田成立于2010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4年零售额计,半亩花田是身体乳、身体磨砂膏、洁面慕斯的国货第一品牌。

业绩方面,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下称“报告期”),花物堂分别实现收入11.99亿元、14.99亿元及18.95亿元,经调整净利润(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2370万元、8280万元、1.48亿元。

报告期各期,花物堂来自线上渠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26亿元、11.37亿元、14.44亿元,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85.7%、75.9%、76.3%。同期,花物堂销售及营销开支分别为6.37亿元、6.77亿元、8.9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6月,证监会披露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要求花物堂说明以下事项:

一、请说明持股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超过5%的应当按照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

二、请说明:(1)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不同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2)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对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请说明:(1)公司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公司与主要OEM供应商合同期限及具体合作模式。(3)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请说明相关企业开展上述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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