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梧桐数据中心
7月22日,IPO共审核2家公司(创业板1家、北交所1家),2家均获通过。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为扣非归母净利润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协作机器人和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刘培超实际控制公司24.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699.17万元、37,483.06万元和49,348.3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970.74万元、-10,829.62万元和-12,360.18万元。
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毅屹实业直接持有公司42.94%股份,为控股股东;章景初、裴腊妹、章璟璇、章璟琳和唐云冰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8.89%股份,实际共同控制公司91.31%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215.41万元、42,647.28万元和55,952.0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236.24万元、14,466.52万元和16,674.85万元。
一、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越疆科技是行业领先的智能机器人公司,主营业务为协作机器人和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022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3,995.5400万股。拥有13家境内控股子公司、7家境外控股子公司、2家分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末,员工总计768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刘培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391.3016万股股份,占比21.35%;刘培超作为越疆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越疆合伙支配发行人2.86%的股份表决权,刘培超实际控制发行人24.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699.17万元、37,483.06万元和49,348.3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970.74万元、-10,829.62万元和-12,360.18万元。
4、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三)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5、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协作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竞争格局和自身市场地位、商业化进程、在手订单、期间费用变化趋势,以及对比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前景、核心技术优势、量产实质性障碍、业绩表现、客户类型等方面的区别,说明预测2028年实现扭亏为盈的谨慎性,相关风险揭示的充分性。请中介机构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常州环能涡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是国际汽车后市场涡轮增压器重要供应商之一,主营业务为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013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5年5月23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所属层级为创新层。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600万股。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末,员工总计325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毅屹实业直接持有公司42.94%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能够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
章景初、裴腊妹、章璟璇和章璟琳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9.27%股份,并通过毅屹实业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2.94%股份;章景初、裴腊妹通过俱立实业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14%股份,且裴腊妹担任俱立实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唐云冰通过俱荣实业间接持有公司2.53%股份,并担任俱荣实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12月30日,章景初、裴腊妹、章璟璇、章璟琳和唐云冰在常州共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如出现内部意见不一致时,以章景初的意见为准。章景初、裴腊妹、章璟璇、章璟琳和唐云冰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8.89%股份,实际共同控制公司91.31%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215.41万元、42,647.28万元和55,952.0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236.24万元、14,466.52万元和16,674.85万元。
4、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一款标准中的第一种情形,即“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5、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关于经营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结合汇率波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相关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