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7日凌晨,距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议只剩5天,一个叫“宋涛机器人”的微信公众号突然发出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自称越疆科技联合创始人、原常务副总裁兼COO,矛头直指自己亲手参与创立的公司——越疆科技。
消息一出,越疆科技港股盘中直线跳水,跌幅一度超过14.5%,市值蒸发超16亿港元。当天收盘,股价暴跌12.84%。
这场“自己人”扔出的雷,炸出了IPO路上最棘手的难题——1.5亿港元的股权到底算谁的?

消失的47%,一份“说明函”掀起的波澜
宋涛在举报中称,2023年1月28日,越疆科技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出具了一份盖有公章、有创始人签字的《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明确股权变更完成后,他应持有越疆合伙69.7373%的财产份额。
但越疆科技递交的A股招股说明书里,登记在他名下的份额只有22.455%。中间47.2823%的份额,对应公司总股本约2%、市值约1.5亿港元。
宋涛的指控很直接:招股书“通篇虚假陈述”,刻意隐瞒了这份核心文件的存在。而越疆科技在招股书中对这笔争议的表述则是“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并注明宋涛2021年3月离职后未按约定返还22.46%份额。
一份公司自己出具、盖了公章的说明函,在招股书里却只字未提。这究竟是“规划方案”还是“确权文件”?双方各执一词。
是“合伙人”还是“打工人”?股权性质之争才是关键
撕开表面的份额数字,这场纠纷的核心其实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宋涛手里的股权,到底是创业合伙人的权益,还是员工激励的期权?
2015年,越疆科技创始人刘培超找到在华为已工作10年的宋涛,邀请他加入创业团队。2017年6月,双方签署《股权授予协议书》,约定授予宋涛公司总股本3.8%的股权。协议第4.3条约定,取得全部授予股后应继续服务不少于三年。
问题出在2018年。越疆科技出台了《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后应将激励股权全部退回。2021年3月宋涛离职后,公司依据这个计划要求他退回股权。但宋涛拒绝配合——他坚持自己拿的是创业合伙人股权,不是员工激励股权。
越疆科技的说法则是:宋涛2017年10月才入职,并非创始股东,股权来自员工激励计划,离职后公司有权回购。
2017年的协议写的是“授予公司总股本3.8%的股权”,2018年的激励计划写的是“激励对象离职后退回”。两份文件,两种定性。前者是“你的”,后者是“借你的”。这场纠纷的本质,就是创业早期口头承诺与后期制度文本之间的撕裂。

打了三年官司,法院却说“不归我管”
2023年11月,越疆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宋涛的激励股权自离职之日起失效,判令他以139万余元的价格转让22.455%的合伙份额。
但宋涛的《股权授予协议书》第七条约定,争议交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应由仲裁处理。此后从南山法院到深圳中院,再到广东高院2025年12月裁定驳回越疆科技的再审申请,三年诉讼最终以“程序性驳回”收场。
越疆科技在招股书中据此写道:“截至签署日,公司与宋涛之间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宋涛反驳称,法院从未判定这47%的份额归属谁,公司只是截取法院文书片段误导市场。
法院说“不归我管”,不等于说“你赢了”。这是一个法律程序的终止,而非实体争议的解决。

亿万财富的启示:技术合伙人的股权,不能只靠“信任”
7月22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如期召开会议,越疆科技创业板IPO顺利过会。但宋涛表示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这场股权之争远未结束。
这起纠纷给所有创业公司和技术合伙人敲响了警钟。创业初期,很多技术合伙人基于信任加入团队,股权安排往往口头约定、模糊处理。等到公司做大、IPO在即,曾经的“兄弟情”在真金白银面前不堪一击。
“合伙人”和“激励对象”之间,差的可能不是能力,而是一份文件、一个定性。对公司来说,早期模糊处理可以降低摩擦,但代价是上市时埋下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雷。对技术合伙人来说,股权是你用时间和青春换来的资产,不是老板的恩赐。白纸黑字,比任何口头承诺都可靠。
越疆科技的故事还在继续。但无论最终仲裁结果如何,这起纠纷都已经给中国科创企业的股权治理上了一课:信任很重要,但契约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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