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天一杯奶茶钱,最新款手机带回家”“无抵押、放款快,内部绿色渠道秒到账”……这样的广告语,在各大平台和电话推销中屡见不鲜。然而,看似“雪中送炭”的借款便利,却可能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这些诱人话术背后,其实是一种被称为“套路贷”的犯罪。它并非刑法上的独立罪名,而是一系列以民间借贷为外衣、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
“通常情况下,‘套路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犯罪分子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并采取威胁、滋扰、敲诈或者诉讼仲裁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是‘套路贷’犯罪的频发领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漫银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种行为不仅攫取巨额财富,更容易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毁灭性打击,电话轰炸、上门滋扰、威胁恐吓、曝光隐私……“软暴力”如影随形,不少家庭因此分崩离析,甚至有人不堪重负走向绝路。
近期,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的介绍,此次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包括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因此,可以预见的是,伴随有‘软暴力’的‘套路贷’犯罪,将会成为接下来一年司法机关严惩的对象。”邓漫银评价。
套路贷“套路深”
实践中,“套路贷”总是令人防不胜防。通常,犯罪团伙往往先以低门槛、快放款为诱饵,诱使借款人签订虚高金额的合同,再通过银行走账制造虚假流水,留下“合法证据”;随后,他们或以合同中的苛刻条款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还款障碍,让借款人“跳进黄河洗不清”。
例如,四川成都警方在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时,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债务陷阱。
叶女士因资金周转需要借钱,接到了一个自称与“金融管理部门”合作的贷款电话。对方准确报出了她被银行拒贷的额度、用途甚至征信查询次数。警方事后分析,这种精准信息打击瞬间打破了受害人的心理防线。
在后续的沟通中,叶女士签下了三份合同:一份13万元的借款协议、一份看似稳赚不赔的房屋托管合同,以及一份暗藏玄机的授权委托书。
借款到账当天,她就被以“渠道服务费”“房屋评估费”名义扣减2.6万元,实际到手仅10.4万元。随后,租赁公司从未按约定支付过一分钱租金,却以“房屋被认定为群租房”等理由持续计收高额违约金。当叶女士想解除合同时,被告知提前终止要赔偿剩余四年租金的30%,合计33.12万元。就在她焦虑不已时,业务员又引荐了第二家公司,提出“债务优化”方案。
不到一年半时间,叶女士的债务从13万元飙升至1260余万元。为了“保住房子”,她先后抵押了个人及父母名下的两套房产。
叶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金融时报》记者近期了解到多起类似案例。例如,某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以民间借贷为外衣,引诱债务人签署空白借款合同、空白借据、空白收条,虚增借款本金数额,并以各种不合理原因认定债务人违约,不断垒高债务人债务金额。在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后,张某又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导致债务人遭受巨额损失,常年到各级机关信访。
“下饵、留证、挖坑、加码、收网”五步走
“套路贷”之所以令人防不胜防,在于它有一套环环相扣的“标准化流程”。安徽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宣讲中,将其概括为“下饵、留证、挖坑、加码、收网”五步诈骗手法。
受访专家则进一步展开了解释。
所谓“下饵”,就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分子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或网络平台为外衣,打出“无抵押、放款快、低利息”的诱人广告。有的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有的打着科技公司幌子开发网贷APP。近两年还出现车贷型“套路贷”,通过虚构购车交易、冒用他人身份或伪造资信材料骗取贷款。
“留证”则是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分子通过银行转账制造借款已全额支付的假象,随即以“砍头息”“服务费”“评估费”等名义收回部分款项。但借条和银行流水上写的,却都是全额。
武汉王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3.5万元的借款额度,扣除4000元违章押金后实际到手3.1万元,到账不久又被要求转回3000元,对方称这笔钱涵盖“停车费、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等多项名目。
“挖坑”是套路贷最隐蔽也最具杀伤力的一环。合同中往往暗藏常人难以察觉的苛刻条款——托管合同里藏着高额违约金、授权委托书中写着“可代为清退换锁”。被害人稍有不慎就被认定为违约,违约金迅速垒高债务。有的团伙甚至假借监管部门示范合同之名,在补充协议中暗藏高额违约金条款。
“加码”即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一旦被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分子便“贴心”地介绍其他贷款公司“以贷还贷”。前文所述的四川成都的受害人叶女士借款13万元,经5家贷款公司和11名放贷人“转单平账”,不到一年半债务飙升至1260余万元。桂林一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套路贷”为主要获利手段,犯罪数额高达上亿元。
最后的“收网”环节,则是软硬兼施“索债”。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隐私、跟踪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江西南昌某团伙在“套路贷”中发送拼接被害人头像的淫秽图片和威胁短信进行催收,“软暴力”催收共计1万余单,导致陈某某、李某某等20余名年轻被害人自杀、自残、抑郁、退学等。
更令人心惊的是,许多团伙还将诉讼、仲裁、公证等合法程序嵌入犯罪链条。邓漫银告诉记者,这些团伙拿着看似“合法”的合同和流水去法院起诉,被害人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或已被债务压垮而缺席,求告无门、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屡禁不止:合法外衣下的“维权难”
“套路贷”并非新鲜事,但为何屡禁不止?原因错综复杂。
“合法”外衣下的事实认定难,是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第一道坎。“套路贷”犯罪分子手中往往持有完整的借款凭证、银行流水。一些案件从表面上看是民间借贷纠纷,实为“套路贷”犯罪在民事司法领域的延伸。而新型黑恶犯罪手段隐蔽、证据固定难度大,给一线干警办案带来诸多挑战。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精准围猎的“弹药”。犯罪团伙之所以能精准找到目标,核心在于非法获取了个人征信、房产、信贷等敏感信息。这些本应受到严格保护的数据,成了不法分子精准打击的“武器”。可以说,“套路贷”的蔓延,本质上是信息安全防线失守与监管机制滞后的共同结果。
更根本的驱动力,还是高额利润。尽管在法律或自律指引下,各类机构名义年化利率被压在24%以内,但实际资金成本通过服务费、会员费、担保费、提前还款违约金被层层叠加,真实年化利率高得惊人。暴利面前,总是不乏铤而走险者。
三条“风险提示”要牢记
面对不断翻新的“套路贷”手段,普通民众如何保护自己?邓漫银给出三点建议,可以归结为三个关键词:查、留、报。
借款之前“多查”。查资质——核实贷款机构是否具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法资质;查合同——认真阅读每一份协议,拒绝在空白手续上签字或按手印;查利率——警惕“每天只要几块钱”的话术,仔细核算实际年化利率。凡是让“租东西换现金”的基本都是变相借贷;凡是宣传“无门槛、秒到账”的非正规渠道,都要高度警惕。
及时“留住”证据。一旦感到可能陷入“套路贷”,第一时间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催收证据。这些证据是后续报案和维权的核心依据。不要因为“面子”而委曲求全,更不要因为害怕而继续“以贷养贷”,那只会让雪球越滚越大。
遭遇侵害“早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遇到困难,可根据案件事实向人民检察院、政法委等负有扫黑除恶职能的机关或部门控告;同时可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非法放贷行为。
总之,“套路贷”之所以屡禁不绝,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披着借贷的合法外衣,把诈骗做成了“生意”,把暴力伪装成“合同纠纷”,甚至借助信息不对称,钻了司法程序的空子。每一个被垒高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被压垮的家庭;很多看似规范的合同背后,潜藏着精心策划的掠夺。对于民众而言,千万要牢记那些主动找上门来的“低息贷款”,往往就是陷阱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