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立光电IPO:实控人侄子曾控制10家劳务公司,仅参与公司业务

近日,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立光电”)披露北交所IPO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合计1.66亿元,其中智能制造项目转固1.51亿元,该项目2022年末启动、2024 年2月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包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以及无尘车间装修,成本主要由工程施工成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构成,不涉及新设备购置。该项目总承包方为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盛鑫”)。
而湖北盛鑫将该项目的劳务对外分包,承包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元立的侄子张红涛实际控制的10家劳务公司,上述劳务公司均设立于2023年6月,均未取得建筑劳务分包资质,除参与公司业务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截至目前,前述10家劳务公司已注销或正在注销,其中4家系童存瑞(公司前监事,目前仍在公司任职)代持50%股份并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前述劳务公司参与分包金额为882.17万元,公司未披露为关联交易,其中704.52万元取现或转至童存瑞个人卡后取现,用于发放工资、零星采购及报销、利润留存。

北交所要求元立光电说明,公司是否与湖北盛鑫共同决策将相关劳务分包给张红涛实际控制的10家劳务公司或对湖北盛鑫的劳务分包商具有决定权或影响力;结合业务实质说明张红涛及其公司参与公司工程项目未披露为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说明湖北盛鑫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类似分包、转包情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


对此,元立光电表示,公司不存在与湖北盛鑫共同决策将相关劳务分包给张红涛实际控制的10家劳务公司的情形,公司对湖北盛鑫的劳务分包商不具有决定权或实质影响力。
同时其指出,湖北盛鑫系独立聘选张红涛控制的劳务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商,湖北盛鑫具备相关决策权并对劳务分包内容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张红涛控制的劳务公司分包的相关工种及合作单价系主要直接承接自东莞龙跃,劳务分包相关合作单价具备公允性。因此,张红涛及其控制的劳务公司参与公司工程项目不属于公司关联交易范畴,相关事项未披露为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


公开资料显示,元立光电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光学领域,专注于导光板及Mini-LED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全球车载显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应用领域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