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股价崩了,离岸富豪排队补税

海底捞股价崩了,离岸富豪排队补税

9月10日,海底捞一纸减持公告震惊市场,5月创始人张勇耗资1.8亿增持1135万股,成本13.39港元;但是到了9月9日,张勇妻子则低价卖出2.59亿股,套现27.5亿,成本10.62港元。受此消息影响,海底捞昨日暴跌10%,今日再跌4%,两日跌幅13%,两日市值蒸发超80亿。

对于海底捞左手买入,右手卖出的行为,股民大呼不解;更为诡异的是,增持价格13.39港元,但是减持价格则只有10.62港元,这种高买低卖的行为,相信任何一个散户也不会如此反常识。

对于,舒萍减持套现,公司特别强调:纯粹出于SP NP自身资金需要及财务安排,属于股东层面的个人事项,与集团业务、营运、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无关。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新股,不会对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摊薄。

对于海底捞前脚增持,后脚减持的行为,目前有两种解读:一是早有预谋,小幅增持吸引投资者,为大幅减持套现做准备。虽然增持价格更高,但增持金额只有1.8亿;减持价格虽低,但是套现金额高达27亿。

二是,本次减持是不得已而为之,或因内地信托信托补税新规有关。张勇增持4月已有预告,5月就开始增持,而信托补税通知则发生在7月24日,要求90日内完成申报。所以,是在新规之下的不得已行为。

大摩近期发表研报,其推测本次减持可能与内地离岸信托税务新规有关。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21号公告),首次系统规定了离岸信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舒萍突然大规模减持套现引发股民热议:“老板娘在大甩卖,散户跑不跑”;12块钱的本,准备删软件了,回本遥遥无期;好多年没见过9开头的海底捞了。

1)什么是离岸信托?目前我国富豪在国外除了商业、置业、投资等,还有富豪们最为喜欢的一种存钱方式——离岸信托,一般来说,设立离岸信托的主要目的是家族财富传承,同时希望能够增强信托的资产保护功能。

本次离岸信托补税通知之前,离岸信托至少有四大好处,一是,高效避税,注册在维京、开曼群岛这类地区的离岸信托受当地法律影响,股东红利转化为信托收益后不用缴税。

二是,资产隔离,信托作为独立资产不再属于个人资产,只要在婚前办理信托或是在婚后协议办理信托,信托资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避免因婚姻问题等分割家族财富。

三是,规避风险,正因为信托资产与个人资产被法律隔离开来,所以如果在信托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委托人未被起诉,那么信托资产就不能被抵债、清算。

四是,财富传承,包括香港、群岛等在内的离岸信托非常强调私密性,一般都不用登记公示;一方面,通过离岸信托不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可以避免利得税、遗产税、赠予税等,更好地实现财富传承;另一方面,通过家族信托可以设置受益条款,防止子女后代挥霍无度。

2)新规重拳出击,全链条征税。21号公告按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两类,“设立—存续—终止”三个环节,并针对居民转非居民、委托人身故等特殊情形,分别明确了应税所得的计算方法、所得类别与税率。

①受益人为居民纳税人而言,主要有三部分税费,一是装入信托按市场增值征收20%税收;二是存续环节,按利息、分红等征20%;三是存续期间,减持套现也要征税。

具体来看,设立环节:按装入资产市场价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作为纳税基础,税率20%;存续环节,无论是利息、股息还是分红亦或是资产转让所得都要交20%的税;清算环节,清算全部财产的市场价值-原值-合理费用作为税基,按股息利息及分红交税20%;若是身故,也是按股息、分红等交税20%。

②若是非居民,只要主要收益来自境内就要征税;设立环节,仅对其来自境内的部分征税20%;存续、终止环节和居民规定一致;继承人若转由居民个人继承,即适用居民征税。

③为维护税收权益,21号公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征税,实质控制的即被视为本人装入财产;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表决权、份额或收益权达25%即视为控制境外实体;存续期间无论是否实质分配,即无论是否分红,只要有收益就征税;以信托资产进行借款、低价转让均被视作分配;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仍在境内的个人,可被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

④21号公告设立3年追溯期,重点追溯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装入资产的离岸信托,给90天过渡期,时间到10月22日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本次追溯情形:一是这三年装入资产,按财产所得收税20%;二是2026年1月1日之前存续收益,统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所欠金额较大,可以延长追溯时限;超期未申报,需要交滞纳金,甚至罚款。

3)海底捞创始人早已新加坡国籍,本次如何征税?根据21号新规,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仍在境内的个人,可被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依法进行征税。

作为非居民,张勇夫妇主要需要缴纳三税费如下:一是设立环节,由于早在2018年就建立了离岸信托,所以不在此次追溯范围(23年至25年);

二是,信托存续期利息、红利征税。截至目前,张勇夫妇通过离岸信托ZY NP Ltd.SP NP Ltd.控制海底捞45.49%的股权;9月9日之前,两人控制大约50%股权,25年中期之前持股大约53%,21年之前持股57%,甚至60%以上。

2018年以来,海底捞累计分红159.28亿,即便按50%持股计算,张勇夫妇分红收入79.64亿;按20%征税,金额15.93亿

此外,LHY NP Ltd.及SYH NP Ltd.由前执行董事施永宏夫妻所有,持股一直在8%-9%左右,最高持股15%,即便按10%粗略计算,18年以来分红收入16亿。征税金额3.2亿。

三是,除了分红还有套现,套现会被计入转让资产所得,2026年以前不在此次追溯范围,即张勇2020年、施永宏20年、21年、24年套现金额均不用征税;2026年以后需要按转让资产所得征税,本次舒萍套现27.5亿,需要征收5.5亿。

综合来说,海底捞张勇夫妇在21号新规之下,本次需要缴纳21.43亿,本次套现27.5亿,还有盈余大约6个亿;而施永宏夫妇仅20年、21年套现金额近50亿,大概率不差钱,本次补税金额只有3.2亿,完全能否覆盖。

4)代价太大了,这样的离岸信托富豪还有很多很多。内地富豪偏爱建立离岸信托,除了本文提到的海底捞张勇夫妇,还有雷军、吴亚军、孙宏斌、马云、林斌、刘强东、王兴、宗庆后、施永宏以及最近上市的古茗、霸王茶姬等创始人均建有离岸信托。

这就形成了几种情形:一是信托设立在2018年以前,比如小米,征税环节不用交税;二是,信托设立在2018年以后,比如古茗,设立环节即需要补税,且是按设立信托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三是存续期有分红,如海底捞,要交分红税;存续没分红,如小米、美团,虽然以前不追溯,但以后只要有收益就补税;四是,清算结束,比如小米、美团此前没分红,但是信托收益很大,清算时会按市场价值-成本-合理费用后,一次性补税。

有股民计算的补税金额,实在太大了,以下是网友计算结果。我们以小米为例,目前雷军通过海外信托方舟信托持股60.5678亿股,持股占比23.48%;其中雷军持股市值增值部分应征税313亿+持股对应利润应征税收76亿,大约需要征税389亿,只涉及清算环节,不在本次追溯期。

再以古茗为例,据招股书,创始团队集体通过离岸信托控制古茗在香港的上市实体。其中,实控人王云安通过Nascent Leaves持股公司大约43.21%的股权,Nascent Leaves为王云安作为财产授予人设立的家族信托,设立时间正好落在23年12月,即本次追溯期。

按23年9月购买价2.2元计算,大约股本50亿股,市值110亿,彼时王云安持股市值应征税额9.5亿;25年累计分红30.31亿,持股39.56%对应征税2.4亿;清算期,未分配利润45.94亿对应应征税3.63亿。即,王云安本次需要补税大约12亿,清算期还要补税3.6亿。

最惨的则是霸王茶姬张俊杰,发行市值53.48亿美元,张俊杰持股50.99%,如今股价跌了一半还多;该公司23年5月成立离岸信托架构,彼时市值即使按25亿美元估值,张俊杰需要补税2.55亿美元;该公司25年分红12亿,张俊杰需要补税1.22亿。

也就是说张俊杰10月22日之前需要补税金额大约2.73亿美元。而公司市值只有23亿美元,至少需要卖2000万股才能补上税。一旦实施,冲击将会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