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发布2026年9月修订版公司章程 明确H股上市后总股本74.01亿元治理框架

大金重工发布2026年9月修订版公司章程 明确H股上市后总股本74.01亿元治理框架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9月修订后的全新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系公司完成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后,结合两地上市监管规则要求对公司治理体系作出的系统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A+H股架构下的股份结构、治理权责、利润分配等核心规则,适配公司跨境上市后的运营管理需求。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披露,公司此前已完成H股发行上市全流程:2026年3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2026年6月4日获香港联交所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0001亿股H股(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前),后续超额配售232.59万股H股,两类H股分别于2026年6月5日、7月7日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完成H股发行及部分超额配售行使后,公司总股本规模达740,085,849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A股普通股637,749,349股,H股普通股102,336,500股,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085,849元。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完整梳理了公司从设立到上市的关键沿革信息,其初始发起设立阶段的发起人相关明细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北京金胤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56,889,000 63.21 净资产折股
2 贵普控股有限公司 23,409,000 26.01 净资产折股
3 新余阜宜鑫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202,000 5.78 净资产折股
4 分宜县隆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0 5.00 净资产折股

据章程披露,上述发起人均以辽宁大金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2009年9月2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已足额缴纳认缴股本,实际出资金额超出认缴注册资本的1.19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在治理架构层面,新版章程作出多项适配两地监管要求的调整: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名,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且由具备港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席。此外董事会还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占比需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提名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多元性与监督制衡作用。

针对投资者关注的利润分配机制,新版章程明确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固定股利支付率,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达20%。此外章程明确公司为H股股东委任专门的收款代理人,代H股股东收取并保管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保障境外股东的权益落地。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同时对股份回购、股东权益保护、关联交易审议、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等条款作出细化,全面匹配《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为公司A+H双上市平台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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