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易股份IPO再次撤回:曾卷入专利侵权纠纷,官方文件信披存异

作者:柏晓华
编辑:蒋希音
9月13日,深交所官网公告显示,因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久易股份)及其保荐人国元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这是久易股份的第二次申报创业板IPO,也刚刚受理不到4个月的时间。前次IPO已经顺利过会,但受农药行业下行、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影响,预计业绩持续下滑,公司出于审慎考虑撤回申请。
此次IPO审核期间,久易股份因砜吡草唑相关技术涉诉,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先后两次均被驳回;此外,本次申报材料与多份公开文件存在数据披露的差异,相关情形受到市场关注。
曾就涉诉专利两次发起无效宣告
久易股份成立于2001年,主营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公司切入杀菌剂市场,目前核心产品为丙硫菌唑、环磺酮原药以及丙硫菌唑、环磺酮、烟嘧磺隆制剂产品。2023年至2025年(下称: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75亿元、12.11亿元、14.15亿元。其中丙硫菌唑、环磺酮两款原药产品合计收入占公司原药总收入比重逐年提升,分别为79.52%、80.88%、87.53%。
报告期内,久易股份上述两款核心原药产品存在产能利用率超标的情况。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规划新建年产6,000吨新型杀菌剂原药项目(募投项目之一),同时实施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调整,将原有丙硫菌唑原药车间技改用于生产砜吡草唑原药,并对环磺酮原药产能进行扩容。
在此期间,久易股份与组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组合化学会社)产生了专利纠纷,相关产品侵害了组合化学会社持有的“5-烷氧基-4-羟基甲基吡唑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权(ZL201210121587.2)。久易股份的被诉侵权产品涉及砜吡草唑-1中间体、砜吡草唑等。一审法院结合久易股份2023年12月送审版环评报告记载的工艺内容、组合化学会社2024年9月购买的久易股份产品被检测出被诉侵权产品等证据,认定久易股份构成专利侵权。
根据一审判决,久易股份需停止涉案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及许诺销售行为,召回、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相关损失及支出60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组合化学会社上诉请求改判赔偿金额为500万元;久易股份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组合化学会社全部诉讼请求。截至2026年8月问询回复披露时点,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最新审理进展。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久易股份在问询回复中披露,公司已完成砜吡草唑生产工艺变更,新工艺不再生成涉诉侵权产品,据此认为不会对后续砜吡草唑销售产生影响。公司同时披露,其虽获得了砜吡草唑原药登记证,但与生产砜吡草唑原药相关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于2026年7月15日才通过专家审查、获准试生产。而在2026年3月,公司进行砜吡草唑原药试生产,但相关产品的试生产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审查,被有关部门处以7,0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组合化学会社在2026年4月通过官方公告对外披露了涉案专利的两次无效宣告审查结果:针对ZL201210121587.2专利,久易股份先后两次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均维持专利全部有效。该公告发布时间早于久易股份2026年8月的问询回复。

(截图源自组合化学会社公告)
从问询回复披露来看,久易股份重点阐述了新工艺的合规性、迭代后的技术变化及未来生产保障,侧重强调新工艺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对二审审理结果可能带来的相关影响披露较为有限。而根据组合化学会社公告的披露,“该专利在中国已经多次成功抵御无效挑战,进一步彰显了其权利的强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久易股份在二审诉讼中有关“专利权不稳定”的抗辩空间。
同时,组合化学会社还在公告结尾处声明,“(我们)借此机会提醒客户和分销商,农药是高度监管的产品,其生产和销售 (包括出口)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生产和销售任何未经注册的农药产品都是违法的,并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图源自组合化学会社公告)
多份公开文件数据存在差异
除专利诉讼相关问题外,久易股份对外公示的多份公开文件与本次IPO申报材料存在多处信息、数据口径不一致的情形,涉及产能规模、募投项目经济指标、客户合作年限等。

(截图源自久易股份公示信息)
据久易股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2025年7月),公司拥有宏图大道、长松路两个厂区,其中宏图大道厂区目前农药制剂产能为25,000吨/年;而招股书披露的报告期各期年产能均为20,000吨。
再看久易股份年产6,000吨新型杀菌剂原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026年4月编制,下称:环评文件),与次月递交的招股书相比,多项投资指标存在差异。其中环评文件披露项目总投资43,033.74万元、建设投资37,519.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72.34万元、报批总投资41,459.88万元;招股书披露项目总投资41,376.46万元、建设投资37,751.6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57.27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均营收数据在两份文件中保持一致,但年均利润数值存在偏差,环评测算年均利润为20,631.25万元,招股书披露数值为22,315.00万元。
在客户信息披露方面,久易股份申报材料对部分客户合作起始时间表述不统一。其中首轮问询回复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的表述,第91页显示公司与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启合作,但第112页、第113页将其列为2024年新增合作客户。针对山东鲁抗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首轮问询回复第93页披露双方开始合作年限为2023年,第116页则将其记录为2024年新增客户。

(截图源自问询回复)

(截图源自首轮问询回复)
除此之外,本次申报材料与公司前次IPO申报材料相比,多家存量客户的合作时点披露存在出入。本次申报材料披露久易股份与辽宁海佳农化有限公司、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的合作起始时间分别为2010年、2019年、2018年,相较前次申报记载的2013年、2014年、2016年均存在差异。
尽管久易股价已撤回创业板IPO的申请,但通过上述信披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可见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