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产品市占率较高?华光股份已删除相关表述!收入和毛利率连降,历史沿革瑕疵成闯关焦点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朱峰
9月14日,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对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拟在北交所上市,其收入和毛利率逐年走低,控股股东股权变化合规等问题成为监管追问重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零部件、船舶动力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冲压、辊轧、焊接等环节,客户包括客户1及其供应商海斯坦普、上汽大众、一汽股份、蔚来汽车及境外客户Ground Effects Ltd.等。回复显示,报告期(2023—2025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连续下滑,分别为13.56亿元、13.05亿元和12.69亿元;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占比维持高位,但毛利率逐年走低。
从收入结构看,公司新能源领域产品收入2023—2025年分别为9.70亿元、9.78亿元和9.07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71.53%、74.96%和71.44%;传统燃油车产品收入分别为3.37亿元、2.97亿元和3.31亿元,占比24.85%、22.77%和26.08%。按产品分,2025年车身类零部件收入10.13亿元,电池盒类零部件2.25亿元,船舶动力类零部件0.31亿元。公司解释,2025年新能源收入下降主要受客户1上海工厂相关车型销量变化、车型改款导致定点项目配套零件数量变化、客户1商务价格调整及材料价格联动影响;传统燃油车收入增长则主要来自Ground Effects Ltd.等境外客户。
相对于新能源收入下滑,新能源车配套产品毛利率更是显著承压。回复披露,公司新能源车配套产品毛利率由2023年的13.95%降至2024年的10.64%、2025年的8.21%;传统燃油车配套产品毛利率则由12.13%升至14.94%、15.67%。公司称,新能源毛利率下行主要因核心客户客户1实施商务价格调整,而成本未能同步等幅下降;燃油车毛利率改善则受益于境外客户毛利率超过25%且相关产品全部用于燃油车型的拉动。若大客户降价延续、铝价等成本联动不利,公司“以量补价”的空间可能收窄。
受新能源收入和毛利率下滑影响,华光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走低,报告期分别为14.64%、12.33%、11.34%,2025年净利润也同比下降19.96%至8961.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1及其供应商海斯坦普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50%,公司对客户1具有一定依赖性。
监管关注的重心还集中在历史沿革与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华光集团前身为1992年设立的集体所有制校办企业,历史上存在国有/集体组织持股、建新小学/戈巷村委会/润杨村委会/胡国英代持、职工持股会持股及解散后代持等复杂事项。监管要求说明华光集团设立、改制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侵犯国有或集体出资人权益;是否通过股权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权代持是否彻底清理。
华光股份回复称,相关代持已通过转让、还原、货币补足评估差额等方式清理,无锡市政府办公室确认历史沿革基本符合当时法规政策、基本履行必要程序或补充完善手续,不存在损害国有、集体利益情形。但2001—2012年多笔国有/集体股权转让曾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后经追溯评估并由现股东补足差额;1999年增资曾以投资增值作价存在出资瑕疵,后于2017年现金补足。此类事项虽已补救,仍提示早期乡镇企业改制链条中的合规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招股书中称“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监管要求说明该表述的主要依据,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华光股份回复称,截至目前,尚未有官方机构公布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数据,公司已删除“发行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相关表述。公司改为强调,新能源销售收入比例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收入占比低于多利科技,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华达科技、至信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薄可晨和薄铸栋,薄铸栋系薄可晨之父。薄可晨持有华光集团40.28%的股份,薄铸栋持有华光集团18.78%的股份,双方合计持有华光集团59.05%的股份,能够对华光集团形成控制。华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78.03%的股份,薄可晨直接持有公司9.71%的股份,薄铸栋直接持有公司4.45%的股份,双方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92.19%的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薄可晨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日常运营均具有实质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