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依诺IPO代持疑云:“隐身”国企领导,已拿上亿资金套现离场

飞依诺IPO代持疑云:“隐身”国企领导,已拿上亿资金套现离场

作者|严文 编辑|成清流

曾冲刺科创板未果的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依诺),正转战创业板推进IPO,拟募资8.72亿元。不过最新消息显示,因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状态变为中止。

飞依诺是一家由前GE医疗团队创立、专注于高端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研发生产销售的国产医疗器械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它的创始团队在尚未从GE离职时,就创立了飞依诺,也因此安排了股权代持。公司后来与GE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商业秘密诉讼。

但对比飞依诺两次IPO招股书,公司似乎曾试图隐瞒另一笔股权代持——因投资人身份敏感,前一个版本里一名“不存在”的股东,在最新的创业板版本中被“暴露”出来。这也牵扯出,前一次IPO飞依诺可能撒了谎。

招股书里“不存在”的股东

早在2022年12月30日,飞依诺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彼时披露的申报稿中,一个名叫徐秀珍的人士,以6.6738%的持股比例位列公司5%以上股东。对“徐秀珍”的信息,飞依诺仅披露其出生于1937年,也就是当时已经85岁,其他再无更多信息。

这份招股书称,“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

然而,2026年3月的创业板申报稿,揭开了一段科创板版本中从未出现过的代持链条。同时,也可以清晰看到前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的表述,是存在问题的。

创业板招股书显示,2010年飞依诺设立时,一个叫徐惠东的人士,“看好超声设备市场前景”,决定参与投资。

从徐惠东投资的时间点看,无论对市场前景,还是对飞依诺尚未从GE离职的创始团队,应该说都非常看好。因为飞依诺公司2010年3月签署章程设立,徐惠东方面当即就出资220万元进行了投资。

按照招股书的说法,由于徐惠东是其任职公司的股东及高管,为避免自身在外投资引起其公司其他股东的议论,以其配偶赵彣的名义代持飞依诺10%的股权。

2012年8月,赵彣将其中9%转由徐惠东的母亲徐秀珍代持——也就是前述的八旬老太;2016年7月,徐秀珍又从景宁唯宁处受让0.66%股权,系代徐惠东的同学席尚忠持有。

这意味着,科创板招股书时(2022年底),徐秀珍名下6.67%的股份背后,实际隐藏着徐惠东和席尚忠两个“隐形股东”。而科创板版本对此只字未提,仅笼统表述为“已解除”。

科创板申报阶段,代持股份属于法定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书陈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与事实不符,构不构成信息披露不准确?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嫌疑?

国企领导“胜利前夜撤退”

更有趣的还在后面。

这位一开始隐身,后来又被披露为“公司高管、怕在外投资被人议论”的徐惠东,究竟是谁呢?

但公开信息指向一个更具体的身份——上海苏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上海苏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国资参股公司。按照天眼查的记录,国资背景的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上海苏豪的第一大股东。而徐惠东,最早可以看到在1996年便是上海苏豪的法定代表人。

而在徐惠东担任会长的南京大学上海校友会网页上,他被介绍为“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苏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时间线的高度吻合,让徐惠东的退出更引人注意。

2023年6月27日,徐惠东作为徐秀珍的监护人与元禾太湖、苏州元渡、建发柒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徐秀珍将其所持全部飞依诺股份转让给上述三家机构。

此次转让涉及253.13万股、226.70万股和60.75万股,合计540.58万股,转让价款合计1.335亿元左右。招股书明确记载,“股份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2023年6月29日,飞依诺正式向上交所提交撤回科创板IPO申请,上交所当天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也就是说,上一次飞依诺撤回IPO申请前,几乎同一时间,徐惠东清理了股权。

如果单纯计算经济利益,此次转让的估值并不理想。2023年6月转让时飞依诺整体估值仅约20亿元,而科创板申报时公司的目标估值不低于44.88亿元。估值腰斩。

对于一个自称看好公司前景的早期投资人而言,在公司临门一脚上市前夕清仓离场,也不符合常理。

“隐身”股东徐惠东的退出,究竟是不是一场被迫的切割?

创业板申报中补充披露这段代持,是主动纠错,还是因为不披露就无法过关?招股书没有回答。而那位“为避免任职公司其他股东议论”的徐惠东,已带着真金白银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