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换订单?远信储能向参股客户放贷1.5亿元,再向其项目兜售7.8亿元储能系统 | 读懂IPO
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陈佳鑫、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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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佳鑫、郑琳
编辑|郑琳
一笔向参股客户提供的大额贷款,引出了市场对深圳市远信储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远信储能”)商业模式的审视。
8月9日,远信储能再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拟登陆港交所主板。此前,远信储能曾于1月9日首次递表,相关申请因六个月有效期届满于7月9日失效。
招股书显示,远信储能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涵盖储能项目资产开发、设备交付到运营管理等环节。2023—2025年,远信储能的收入分别约为4.35亿元、11.44亿元、18.68亿元,其中,2025年大型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收入达到16.69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约为89.4%。
高速扩张背后,一笔发生在远信储能与参股客户之间的1.5亿元贷款值得关注:远信储能一边为客户提供项目资金,一边又向该客户旗下项目销售储能系统及提供后续服务,在同一项目链条中兼具股东、资金提供方、设备供应商及服务商等多重身份。
向参股企业贷款1.5亿元,未偿本金仍达1.41亿元
招股书显示,2024年3月20日,远信储能与云南凌伟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凌伟”)签订贷款协议,向后者提供1.5亿元短期贷款融资。云南凌伟是一家储能资产投资公司,于2024年2月成立,截至招股书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远信储能持有其18%股权。
根据协议,每次提款须自提款日起一年内偿还,该笔贷款融资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固定年利率为4%。
截至2026年4月30日,上述贷款未偿还本金仍为1.413亿元,应计应收利息为470万元。招股书进一步披露,除远信储能提供的1.5亿元贷款外,云南凌伟大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向云南凌伟提供贷款资金。
更关键的是贷款用途。招股书明确表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6年8月3日),云南凌伟全资附属公司正在开发四个云南储能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上述贷款专门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及投资资金需求。
既给项目提供资金又卖储能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远信储能资金支持的云南凌伟旗下项目,同时又是远信储能的重要业务来源。
招股书显示,2025年,远信储能向云南凌伟开发的四个云南储能项目部署大型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分别为云南姚安400MWh项目、云南寻甸400MWh项目、云南南华400MWh项目和云南永德300MWh项目。
2025年上述四个项目合计为远信储能贡献收入7.78亿元。同年,远信储能大型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收入为16.69亿元。也就是说,仅云南凌伟相关的四个项目已经成为远信储能大型储能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
在设备交付完成后,双方的交易关系并未结束。
招股书显示,自2025年起,远信储能进一步向上述四个云南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运维及电力委托交易服务,2025年产生的收入为2560万元。
2026年前四个月,远信储能对云南凌伟实现销售收入为1710万元,主要销售的也是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
由此,一条完整的业务链逐渐浮现:远信储能先参股云南凌伟,再向云南凌伟提供1.5亿元贷款;云南凌伟旗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又向远信储能采购价值数亿元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建成后,远信储能继续提供运维和电力委托交易服务。
在同一批储能项目中,远信储能同时兼具股东、资金提供方、设备及系统供应商、后续运营服务商等多重身份。
贷款资金与7.78亿元销售款是否存在联系?
产业链企业参股下游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本身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交易异常。
远信储能也在招股书中对此进行了解释:提供贷款的决定是由公司与云南凌伟的股东关系及支持该等项目发展的商业利益所驱动。就运营规模而言,云南凌伟旗下四座大型储能电站目前合计年电力收入约3亿元,反映了其业务运营的实质性。
对于设备及服务交易,远信储能则称,公司按照公平市值及正常商业条款向四个云南项目提供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全生命周期运维、电力委托交易服务。
9月7日,远信储能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董炜向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公司向云南凌伟提供借款与后者向公司采购“没有直接联系”。其称,远信储能参股云南凌伟主要出于投资逻辑,当时云南凌伟注册资本较低、项目运营资金不足,而政府股东方增资审批流程较长,因此先通过借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远信储能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贷款与采购“没有直接联系”,相关设备和服务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不过,无论是招股书还是董秘回复,目前仍没有直接披露一个更关键的问题:远信储能提供的1.5亿元贷款最终具体流向何处,其中是否有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支付上述四个项目向远信储能采购储能系统及服务的款项?
如果相关贷款部分或全部最终用于支付远信储能设备及服务采购款,那么这套交易链条就可能呈现出“远信储能先向客户提供资金,再由客户旗下项目采购远信储能产品”的特征。虽然交易本身可能真实存在,但相应收入是否主要依赖客户自身独立融资和支付能力,就值得进一步审视。
进一步来说,在远信储能2025年大型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收入仅16.69亿元的情况下,上述四个云南项目就贡献了7.78亿元,占比46.6%,占总收入的比重达41.7%。若这些大额销售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远信储能自身提供融资支持,那么远信储能是否存在通过融资促成销售、进而做大收入规模的情形,这理应成为此次IPO中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
因此,对远信储能而言,真正需要证明的并不仅是贷款是否合法、交易是否真实,而是客户是否具备脱离远信储能融资支持后独立完成采购的能力。只有厘清贷款资金流向、项目付款来源以及融资与销售之间是否存在闭环,才足以判断这7.78亿元收入的商业独立性和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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