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慕峰再闯IPO:核心产品被曝卷入临床受试者死亡风波,无商业化持续亏损与现金流“失血”

易慕峰再闯IPO:核心产品被曝卷入临床受试者死亡风波,无商业化持续亏损与现金流“失血”

证券之星 刘凤茹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称一名男子在加入深圳易慕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易慕峰”)核心产品IMC002的CAR-T细胞临床试验后离世,事件恰逢公司冲刺港股IPO的关键节点。

证券之星注意到,易慕峰尚无商业化产品,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累计亏损近3亿元,高昂研发投入成为亏损主因,经营现金流持续“失血”。易慕峰于2026年8月18日第二次递表港交所,核心产品IMC002虽为全球进度第二的CLDN18.2靶点注册阶段实体瘤CAR-T候选产品,但IMC002并非全链自研,部分工艺是授权引进,技术独立性与长期竞争壁垒亦有待审视。

更令市场关注的是,招股书披露的I/IIa期数据截止于2025年12月,而媒体报道所涉受试者死亡发生在2026年4月,时间差引发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响应速度的质疑,这一事件成为其IPO路上难以回避的焦点。

核心产品临床受试者死亡引关注,信披时间差成焦点

易慕峰是创立于2020年的创新型细胞治疗公司,专注于发现、开发、制造及商业化嵌合抗原受体(“CAR”)T细胞疗法,治疗实体瘤、血液恶性肿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目前公司拥有一项核心产品(IMC002),其为自主研发的潜在同类最佳的抗Claudin18.2 (CLDN18.2) CAR-T细胞疗法候选方案。易慕峰目前正就IMC002在国内进行用于治疗晚期胃癌/胃食道接合部腺癌的注册性Ⅲ期临床试验,并已于2026年6月就IMC002作为额外适应症胰腺癌的一线治疗,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试验用新药申请。

招股书披露的疗效数据显示,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IMC002-RT01研究共入组18例转移性胃癌患者,其中17名具有可测量靶病灶。在该等患者中,12例实现部分缓解(PR)或完全缓解(CR)的最佳整体疗效(BOR),ORR为66.7%,DCR为88.9%。在RP2D剂量组中,13例患者中有9例实现缓解,ORR为69.2%,DCR为84.6%,mPFS为6.9个月,mOS为18.2个月;在高剂量队列中,5例患者中有3例实现PR,ORR为60%,DCR为100%。

易慕峰称,临床数据证实IMC002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未出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或治疗相关死亡;剂量递增期间未出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可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主要为1级和2级,无3级或以上事件。

然而,近期易慕峰被曝核心产品临床受试者死亡,引发市场极高关注。据多家媒体报道,一名49岁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于2026年3月2日在上海某接受IMC002输注,在输注试验药物当天突发双侧硬膜下血肿、脑疝,经开颅手术后于4月26日在ICU去世。家属与公司就监测记录、知情同意及死亡归因各执一词。

据报道,易慕峰曾回应相关媒体称,关于事件责任认定,相关事实应当在法定程序下予以公正厘清。公司将全力配合各方依法开展的调查评估工作,尊重独立调查与评估得出的正式结论,不做预先判断。截至目前,该事件尚未有定论。

证券之星注意到,易慕峰于2026年8月18日第二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在IPO最需要“稳健”与“可信”的关键阶段,核心产品的临床安全性问题被置于公众视野。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信息披露的时间差:招股书中的I/IIa期数据截止于2025年12月,而媒体报道所涉受试者死亡事件发生在2026年4月。这一时间窗口内,公司是否获知该事件?如果已获知,公司是否达到了需要更新核心产品安全性描述或风险因素披露的阈值?

这一问题的答案,或将影响两个层面的判断:其一,投资者如何看待公司在核心产品安全性信息上的披露质量与响应速度;其二,监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是否会就数据截止日后的重大安全性事件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或更新披露。

尚无商业化产品,高研发投入吞噬利润

由于尚未有商业化产品,易慕峰营收主要来自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政府补助、利息收入、有关技术服务等其他收益。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易慕峰的其他收入及收益分别为336万元、401.9万元、663.2万元。利润端,处于持续亏损阶段。2024年、2025年及今年上半年,易慕峰分别净亏损7130万元、1.15亿元、1.09亿元。

高昂的研发成本是吞噬利润的主因。2024年、2025年、2026年上半年,易慕峰研发成本分别为5444万元、7794.1万元、8220.3万元,分别占同年/期经营开支总额(即研发成本、行政开支及其他开支的总额)的74.1%、66.2%及71.3%。研发呈高投入状态,2026年上半年投资额就超过去年全年,主要用于IMC002和IMC001的临床开发。其中核心产品的研发成本分别为3210万元、5740万元、6310万元,分别占同年/期研发成本总额的59%、73.7%及76.8%。2024年、2025年、2026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行政开支分别为1880万元、3980万元及3310万元,进一步拖累利润。

证券之星注意到,现金流同样处于持续失血状态。2024年、2025年、2026年上半年,易慕峰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5957.5万元、-9812.6万元、-1.02亿元。自成立以来,易慕峰主要通过股东出资及借款所得款项为营运提供资金。

除IMC002外,还有其他管线在推进,因此研发仍需大量资金支持,赴港上市融资成为选择。易慕峰表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核心产品IMC002的开发与商业化,同时用于推进体内CAR-T平台及管线产品IMV101、IMV102、IMV103、IMV104的研发,其余资金用于其他候选药物研发以及企业日常运营。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IMC002是全球进展第二的CLDN18.2靶点注册阶段实体瘤CAR-T候选产品。这一光环难以掩盖的事实——IMC002的抗原结合域并非自主研发。

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从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船”)获得VHH相关知识产权授权,宝船为桂林三金全资子公司,该知识产权由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拥有。2022年的授权协议及2026年1月签署的三方协议,构成了易慕峰使用这一关键技术的法律基础。

根据协议安排,易慕峰需向宝船支付不超过100万元的预付款、最高数千万级的里程碑款项,以及授权产品年度销售净额个位数的特许权使用费。授权知识产权预计2040年到期,而公司自有的CAR结构专利预计2043年到期。这意味着,IMC002的核心竞争力中,相当一部分建立在别人的专利之上。

招股书中,易慕峰坦陈“若对手方违反授权协议,我们可能无法强制执行协议或获得充分或适当的补救措施”。更微妙的是,2026年协议虽然扩大了授权范围及无限制转授许可权,

但在特定条件下特许权使用费费率“待进一步商讨”。

有分析指出,对于一家尚未产生收入的公司而言,授权费用的未来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产品商业化后的利润率,而投资者也需评估其技术独立性与长期竞争壁垒的真实成色。(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