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罚超30亿
当地时间9月21日,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宣布了对谷歌爱尔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歌)调查的最终裁定,因在处理用户位置数据时违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谷歌被罚款4.03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1亿元)。

作为谷歌的主要监管机构,该委员会于2020年2月主动启动本次调查。此前,委员会收到多家欧洲消费者权益组织的投诉,涉及谷歌在部分产品与服务中对位置数据的处理行为。
本次调查范围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生效之日(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2月4日,谷歌在三项特定功能“网页与应用活动记录”“位置记录”“位置精准度”中对位置数据的处理活动。
数据保护专员认定,谷歌在以下方面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1. 在“网页与应用活动记录”和“位置记录”两项功能中处理位置数据时,未能满足处理行为的合法性与公平性要求;
2. 在“位置精准度”功能处理个人数据方面,无法证明其遵守合法、公平、透明原则,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问责义务;
3. 针对上述全部三项功能,未履行信息告知的透明度义务;
4. 在“网页与应用活动记录”和“位置记录”功能中,位置数据留存不合规。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副专员Graham Doyle指出,位置数据可以大幅提升在线服务的实用性,但同时也会暴露大量个人信息,其中不乏高度私密内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要求个人数据的处理活动必须合法、公平、透明。谷歌在此方面存在违规问题,用户可能并不知晓自身位置信息会被用于推送定向广告、推断个人偏好等用途,从而丧失对个人数据的控制权。而对用户位置数据超必要期限留存,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控制权的丧失。
最终,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决定,对谷歌处以4.03亿欧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在6个月内整改,使数据处理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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