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诺维完成IPO后拟变更注册资本至4.35亿元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推进工商变更

信诺维完成IPO后拟变更注册资本至4.35亿元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推进工商变更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9月24日,科创板上市企业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837,证券简称:信诺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议案,该事项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配套合规安排。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7.60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16日正式登陆上交所科创板。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规模出现明显扩容,核心股本相关变动情况如下:

指标 发行前数值 发行后数值
注册资本 37016.5663万元 43548.9015万元
股份总数 37016.5663万股 43548.9015万股

伴随上市落地,公司类型也将从“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结果为准。

为匹配上市后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信诺维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对原《公司章程》多项核心条款进行针对性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532.3352 万股,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70,165,66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370,165,663 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3,548.901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43,548.9015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 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 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 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据公告披露,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授权人士,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章程备案等全套工商手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进行合规范围内的适当调整,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信诺维方面表示,本次系列调整是公司IPO上市后的必要合规安排,完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