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拼质量”成为新常态
扫码缴完停车费,先弹出的不是缴费提示,而是“最高可贷20万元”的借贷广告;在电商平台结算,支付选项默认勾选消费分期……此类藏匿于数字生活中的金融营销套路,靠“低门槛”“秒到账”等话术模糊支付与信贷边界,透支用户知情权与选择权。此类情形,影响百姓日常生活,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一直以来颇遭社会诟病。
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9月30日该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禁止诱导性话术,要求支付页面区隔展示支付工具与信贷产品,规范算法推荐,严打无资质营销,并从营销内容审核、组合销售不得默认勾选、转接渠道跳转等环节,厘清机构与平台的责任边界。整套规则指向同一方向:让金融营销从“拼流量”转向“拼产品与服务质量”。
新规实施之前,平台即加紧合规整改。腾讯开展金融广告全域排查,重点检查变相金融营销、披露不全、用语违规、无资质营销四类问题。抖音明确金融营销须具备合法资质并完成认证,严禁超范围经营,近期还对推介违规跨境开户等非法展业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小红书发布社区金融生态公约,近半年处置违规笔记超101万篇、违规账号15.7万余个、违规评论超477万条。
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也在积极行动。光大银行为用户提供独立便捷的“个性化推荐开关”,可一键开启或关闭,把推荐选择权交还用户。上海证监局下发通知,明确金融机构不得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网络大V”)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存量转接渠道合作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此前上海金融监管部门还联合公安、网信部门协同治理,2025年清理金融类违规引流信息3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33万余个。
不过,对照新规要求,仍有一些平台存在合规短板。有的依托高频场景持续推送提额、免息弹窗,弱化风险提示,对低消费需求用户也推送信贷服务,存在过度授信倾向;有的以“单日小额费用+最低年化+高额度”组合宣传,对实际融资成本与审批条件提示偏弱;有的在支付页面违规开展贷款营销,弹窗关闭按钮极小甚至虚设,误触即跳转借贷流程,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这些正是《办法》着力整治的对象,也说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转向“拼质量”仍面临不小差距。
实现这一转向,需要机构完成深层能力建设。一方面,从追求流量转向规范经营。过去助贷机构通过H5(网页游戏)投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导流获客,用户“丝滑”完成申请却不知放款方是谁;新规要求转接渠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机构不得因委托第三方而免责,让金融营销每个触点落在可追责的责任主体上,倒逼机构建设核心能力。另一方面,把合规成本转化为服务质量。相关机构不只要建立完善网络营销管理体系,而且主动将之与更好服务用户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把“帮用户作出更好决策”作为经营原则,而非紧盯“让用户更快点击”。这正是“拼流量”与“拼质量”的分野。
要让“拼质量”的机构不被“拼流量”的挤出,还需制度环境支撑。监管方应让“合规”成为竞争优势,在监管评级、业务准入等方面对合规经营、服务质量突出的机构给予倾斜;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避免“联合发布”沦为“联合缺位”,让统一规则得到统一执行。质量投入获得应有回报,行业才能从“流量至上”走向“合规优先”。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能否行稳致远,终究还是得拼“质量”。拼“质量”的关键,不在于相关机构、平台受迫新规压力,清理了多少违规广告、删除多少朋友圈转发信息,而是用户打开网页时,不必再心存疑惧,感受到的是愿意为其决策质量负责的服务方。如今,既然新规提供了制度框架,那么,从框架到现实的距离,期待越短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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