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塑股份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总募资投入缩至5.95亿元 研发项目新增母公司为实施主体
2026年10月15日,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塑股份,证券代码:30168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相关议案,相关调整事项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中塑股份此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1233.2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55.28元,募集资金总额约6.82亿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8668.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5.95亿元,该笔资金已于2026年9月16日全部到位并完成验资,目前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已联合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原定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5亿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结合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对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针对性调整,调整后总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与实际募资净额完全匹配。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 1 | 高性能工程材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1014.71 | 36322.20 | 31281.24 |
| 2 | 江西中塑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9511.05 | 9511.05 | 9511.05 |
| 3 | 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8985.29 | 8415.95 | 8415.9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00.00 | 10300.00 | 10300.00 |
| 合计 | - | 69811.05 | 64549.20 | 59508.24 |
本次调整仅缩减了高性能工程材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资投入规模,其余三个项目的募资投入金额均维持原计划不变。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调整后的募资投资总额范围内,根据项目最新需求对部分设备明细进行合理调整,设备的具体参数、采购情况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
除金额调整外,中塑股份还对“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作出优化,新增母公司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中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推进项目。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实施主体 | 调整后实施主体 |
|---|---|---|
| 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东莞市中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新增实施主体不会改变项目原有建设内容,也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依托母公司在细分研发领域的资源积累与专业优势,可实现母子公司研发资源协同、团队联动协作、技术成果共享,加快新材料技术的研发迭代与产业化落地,提升项目整体实施效率与成果转化能力。
中塑股份强调,本次系列调整完全基于实际募资情况与经营发展需求作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募投项目所需的剩余投资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相关调整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认可,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契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