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联讯仪器新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截至2026年10月16日收盘,联讯仪器(688808)报收于1200.0元,下跌5.23%,换手率6.98%,成交量1.99万手,成交额24.87亿元。
当日关注点
交易信息汇总: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63.94万元,占总成交额0.83%。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全部核心议案,拟于11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公告汇总: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831,034股(占总股本1.21%)将于2026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提名刘莹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新增ESG管理职责。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63.94万元,占总成交额0.83%;游资资金净流出1994.04万元,占总成交额0.8%;散户资金净流出69.9万元,占总成交额0.03%。
公司公告汇总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草案)》,建立董事会决策、管理层组织、执行层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涵盖ESG治理架构、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延伸、重要性评估、报告与沟通等内容,明确年度ESG报告披露要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1,83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限售期为自2026年4月24日上市之日起6个月,将于2026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因2026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为151,946,667股;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总数为1,83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限售股股东为首次公开发行时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已履行相关限售承诺;保荐人对本次上市流通无异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莹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具备专业知识、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上市地点、发行规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处理相关事宜、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审计机构、注册非香港公司、投保责任保险、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包括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等13项议案;多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6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因董事会增加1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0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同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关于制定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上述文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现行章程及制度届时废止。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该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自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适用;政策明确在董事提名、甄选、委任及员工招聘、晋升等环节综合考量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等因素;承诺董事会中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若未能满足将及时公告并限期补足;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状况,并在年报及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多元化目标进展、董事会技能表、性别比例等信息。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刘莹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刘莹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津贴为每年15万元(税前);刘莹女士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路国平、徐秀法、高玉标,提名委员会成员变更为路国平、徐秀法、刘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拟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ESG管理职责,调整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议案;旨在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化品牌形象,增强境外融资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具体发行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股东通讯政策(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定;公司通过上交所官网、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发布公司通讯;股东可选择以印刷或电子方式接收中英文版本的公司通讯;董事会负责政策制定与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执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刘莹声明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承诺依法履行职责。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容诚香港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诚信记录;该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保密措施等;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披露信息,坚持“孰早”原则,并采用中英文文本确保一致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投资主业、禁止财务性投资等要求;规定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超募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的决策流程;强化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决策权限根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划分,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明确投资后续管理、转让与回收机制,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及时披露;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严格审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持续跟踪其财务与经营情况;发生担保代偿或被担保人违约时,应及时启动追偿程序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明确股份定义、禁止减持情形、禁止买卖期间、减持比例限制、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减持前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规定内幕信息管理、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等要求。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落实登记、报送、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要事项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向相关机构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须依法报批并备案;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存放在境内,确需出境的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需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且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保障,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946,667元;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科创板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构成及职权、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限制等内容;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在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研究公司ESG战略规划、目标设定、报告披露、风险管理及重要性议题评估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在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政策,制定继任计划,并每年检讨董事会组成及效能;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部分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记录均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清算等内容,并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设立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审阅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体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在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提出薪酬建议,审查薪酬决策机制与披露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机制、决议效力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定股东会审议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具体标准,规范会议召集、提案提交、通知公告、股东参会资格及表决程序,并要求对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规范公司与关联人、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人与关连人士的认定范围、关联交易与关连交易的类型、定价原则、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表决机制;规定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审查会计政策及财务报告,并就审计机构的聘任、薪酬及非审计服务政策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会议,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并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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