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人死亡!三人预谋撞车骗保,目标理赔不足五万不构成保险诈骗

致1人死亡!三人预谋撞车骗保,目标理赔不足五万不构成保险诈骗

来源:燕梳师院

根据《检察日报》近日报道,三名男子为骗取车险理赔款,提前踩点、反复演练,计划以两车迎面对撞的方式伪造一场交通事故。不料这场精心编排的 “骗保剧本” 失控,其中一名同伙在撞击中身亡。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拟骗取的保险金额未达5万元保险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另外两名参与者定罪判刑。

案件原委

据案情披露,三名当事人事前商议,打算通过人为制造两车正面相撞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牟利。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三人提前购置车辆、投保车险,多次前往选定路段踩点,测算车速、碰撞位置,反复推演撞击过程,自认为可以控制撞击力度,只造成车辆损毁、不会伤及人身。

一切准备就绪后,三人按约定分头驾车前往现场实施计划。两车迎头相撞的瞬间超出预期,猛烈冲击造成其中一名参与人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剩余两人原本仍打算按事前约定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异常的事故痕迹引起侦查机关注意,这起人为策划的骗保案件随即败露。

行为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审理的核心争议,在于罪名认定。根据追诉标准,保险诈骗金额需达到5万元及以上,才符合保险诈骗罪立案条件,而三人计划骗取的理赔金额不足5万元,因此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法院同时指出,两名被告人主观上追求的是车辆损毁骗保,并不希望或者放任同伙死亡结果发生,但他们明知高速迎面对撞风险极高,轻信自己能够把控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属于 “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办案法官介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本身就潜藏巨大安全风险,即便初衷只是骗取保险金,一旦发生伤亡后果,仍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不少人误以为 “只是撞车修车”,低估碰撞带来的致命风险,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身陷囹圄。

该案判决也提示保险机构,应持续加强事故核查,重点甄别痕迹反常、短时间集中投保、当事人说辞矛盾的出险案件,压缩保险欺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