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西式调味企业”广东百利又遭专利质疑 中国证监会已收到行政复议

“国内最大西式调味企业”广东百利又遭专利质疑 中国证监会已收到行政复议

近日,“国内最大西式调味料企业”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食品”)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一事再次遭到投资行业质疑。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证监会已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本报《酱料头部企业广东百利IPO申请通过引争议,律师称专利和财报现状可影响投资人利益》报道显示,百利食品主要从事西式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IPO于2025年9月获得受理,当年10月进入问询阶段。公司此次冲击上市拟募集资金约11.64亿元。

自申请上市起,百利食品就被要求结合产品终端需求变化、线下非经销客户销售以及订单执行情况、期后经营业绩,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而其涉及的专利纠纷也一直是其能否成功上市的关键点之一。

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12月,丘比指控百利食品“百利焙煎芝麻口味沙拉汁”侵犯其发明专利,百利食品随即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2025年,丘比又就同一产品的经典口味主张其侵犯另一项专利,先后提起行政调处、索赔约1亿元的民事诉讼及无效行政诉讼。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先后宣告相关专利无效,法院据此驳回了丘比的侵权诉讼,但丘比并未就此罢休,继而就无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后续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6年6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除专利外,还涉及财报增速放缓等问题,上述情况如果存在不确定性或者披露不完整,后续会对不特定合格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很大影响,简单来说,因为披露不完整,上市后会影响大量小股权的权益,甚至出现维权困难。”长期关注上市公司的陈律师表示,针对上述情况,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信息公开,希望能详细了解广东百利食品在上市申请中应公开的信息情况。

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回复表示,因陈姓律师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过程性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予公开。陈姓律师认为,百利食品上市问询答复中宣称专利已应用于主营业务,与其在售产品的配料标注情况存在明显矛盾;若专利技术未实际应用于产品,百利食品在上市环节的相关表述涉嫌虚假陈述;若专利技术确已应用,则在售产品配料标注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及国家标准;而专利作为百利食品上市披露的核心技术真实性,涉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判断依据。

“我们希望百利食品依规公开使用专利生产了哪些产品?这些使用专利生产的产品的销售额是多少?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是多少?这些均对判断百利的投资价值极其重要。”陈姓律师说,收到回复后已根据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据悉,10月中旬,中国证监会已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