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和林微纳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05.40%
截至2026年10月30日收盘,和林微纳(688661)报收于72.7元,下跌3.18%,换手率2.42%,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2.74亿元。
当日关注点
交易信息汇总: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67万元,占总成交额1.39%;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10月10日股东户数为1.25万户,较9月30日减少4.41%,户均持股增至1.22万股;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708.45万元,同比下降119.26%;第三季度单季归母净利润为-32.93万元,同比下降105.40%;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H股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等修订议案,相关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67万元,占总成交额1.39%;游资资金净流出85.95万元,占总成交额0.31%;散户资金净流入467.62万元,占总成交额1.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10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5万户,较9月30日减少576.0户,减幅为4.41%;户均持股数量由1.16万股增至1.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8.9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6年前三季度主营收入6.23亿元,同比下降8.21%;归母净利润-708.45万元,同比下降119.26%;扣非净利润-850.89万元,同比下降125.53%。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11.31%;归母净利润-32.93万元,同比下降105.40%;扣非净利润-91.14万元,同比下降118.29%;负债率22.33%,投资收益158.94万元,财务费用552.78万元,毛利率24.06%。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1,246.42万元,同比下降11.3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2,340.39万元,同比下降8.21%。第三季度利润总额-281.85万元,同比下降161.54%;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1,568.14万元,同比下降142.98%。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2.93万元,同比下降105.40%;年初至报告期末归母净利润-708.45万元,同比下降119.26%。第三季度研发投入2,554.26万元,同比增长43.92%;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6,993.54万元,同比增长45.17%。报告期末总资产155,605.53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0,832.90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6年11月13日14:00–15: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兴顺、独立董事徐岩、财务总监王军委、董事会秘书赵川将出席;投资者可于11月12日17:00前通过邮箱zqb@uigreen.com提交问题;说明会内容会后可通过该网站查看。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基于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需要,对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涵盖股份形式、股东名册管理、股份转让、股东权利、会议召开与通知方式等,并新增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相关规定;修订文件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草案)
2026年10月发布《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票分为A股和H股,H股以无纸化方式发行和存管;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限制、合并分立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比例依发展阶段确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须按规定发出通知,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会议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