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审动态2026年“三季报”出炉:首发融资规模创单季度新高

上交所发审动态2026年“三季报”出炉:首发融资规模创单季度新高

导读:自2026年6月之后的三个月中,证监会共注册生效了9家企业的上交所上市申请,在同一时期中,共有12家企业实现了通过IPO登陆上交所的资本化梦想,该12家企业通过相关IPO总募集资金额度达到了906.63亿元,这也创下了自2023年注册制改革全面在A股落地以来,上交所首发上市融资规模的单季度新高。

本文由叩叩财经(ID:koukouipo)独家原创首发

作者:纪沐阳@北京

编校:翟 睿@北京

2026年11月初,最新一份《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6年第4期)》(下称《最新审核动态》)正式出炉,并由上交所向各大会员单位及中介机构内部下发。

以“为持续加强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建设,便于市场参与主体及时了解发行上市审核监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更好地做好发行上市申报工作”为己任,上交所在该份《最新审核动态》中,向业内通报了其在2026年第三季度的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在刚刚过去的2026年第三季度,上交所IPO的受理与审核皆明显放缓了节奏。

据上交所统计,在2026年的7月至9月,其仅受理了3家企业的首发申请,且三家皆为申报科创板上市企业。

而在此前的2026年第二季度中,上交所受理的企业首发申请数量则达到了54家。

三季度上市申报受理数量的环比锐减,其中自然有每年6月底因财报数据面临过期而带来的企业集中申报高峰的影响,但与2025年同期相比,2026年三季度的上市申请受理数量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在2025年的第三季度,同样的IPO申报受理淡季中,还曾有6家企业的名字新增出现在上交所的上市受理名单中,其中包括颇受业绩瞩目的计划融资规模高达90亿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市审核环节,上交所对节奏的调整似乎更为明显。

在2026年第二季度中,上交所共召开上市委会议达12次,平均每周皆有一次,共审议通过了11家企业的IPO申请。

据《最新审核动态》披露,在2026年的7月至9月这三个月中,其已将上市委会议召开的频率减少至平均一月一次,仅共召开了3次上市委会议,整整一个季度中,仅有3家幸运儿的上市申请获得了上交所的审核通过。

可以类比的是,同样在2025年的第三季度,上交所召开上市委会议的次数也达到了13次,基本保持着一周一次的频率,审议通过了10家企业的拟IPO申请。

不过,虽然上交所对IPO企业的受理和审核放缓,但在2026年第三季度中正式挂牌上交所上市的企业数量和对应的总募集资金规模却出现了大增。

如自2026年6月之后的三个月中,证监会共注册生效了9家企业的上交所上市申请,在同一时期中,共有12家企业实现了通过IPO登陆上交所的资本化梦想,这12家企业通过相关IPO总募集资金额度达到了906.63亿元。

这也创下了自2023年注册制改革全面在A股落地以来,上交所首发上市融资规模的单季度新高。

要知道,在2025年全年,上交所所有首发企业的总募资额也不过812.89亿元。

也正是在2026年的第三季度中,一批如宇树科技、长鑫科技、燧原科技等知名高精尖科技企业先后顺利挂牌上交所,成为了足以被载入国内资本市场年鉴的事件。

在自律监管实施方面,这一时间段内,随着IPO受理和审核节奏的放缓,在上市审核环节遭到上交所处罚追责的上市申报项目也有所减少。

上交所披露,在2026 年7-9 月,其对1家主板首发项目、1家科创板首发项目提请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共针对1家IPO申报项目和1家再融资申报项目中的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纪律处分1次、监管措施4次,涉及发行人2家次及相关责任人5人次、保荐机构相关责任人2人次、申报律师相关责任人3人次。

在这份《最新审核动态》中,上交所也对在过去三个月中这两家遭到监管的案例进行了“匿名”通报。其中涉案的IPO申报项目主要被罚是源于“股东未如实说明股权代持情况,申报文件股东信息披露不准确”。

据上交所公布的相关违规事实称,某拟上市企业A公司在递交的IPO申报文件中称其历史上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或其他协议安排。

但经过上交所现场检查发现,A公司直接股东丁某(持股比例0.52%)、王某(持股比例0.45%)入股资金部分来源于第三方,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形,两人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照相关要求如实说明前述股份代持事项,导致申报文件股东信息披 露不准确。相关中介机构未对前述股东银行流水中转账备注等异常情形保持必要的职业敏感性,未关注到股东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履行专业职责不到位。

基于此,上交所对丁某、王某予以监管警示,对发行人A公司及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签字律师予以口头警示。

A公司的真实身份并不难猜。

2026年9月7日,上交所曾发布监管警示决定书,宣布对丁学慧、王春生二位自然人予以惩处,主因即是因为二人在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报过程中,作为其股东,“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形,两人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情形(详见叩叩财经相关报道《安洁科技董事长替人代持拟上市公司股份且未配合中介尽调遭追责,事涉高凯技术二闯科创板IPO!》)。

和此前每一份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一样,作为最大的看点之一,上交所还会在其中以匿名的方式对现场督导典型案例进行详细通报。

刚刚下发的这份《最新审核动态》也毫不例外。

这次被上交所予以通报的带“病”闯关IPO的案例,涉案的为一家拟科创板上市企业。

据该企业在向上交所递交的上市申报文件显示,其在IPO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均略高于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此外该拟上市企业的某股东的入股过程也存在疑点。

就此,上交所对该企业提起现场督导,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研发内部控制有效性、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的核查情况,以及对有关股东入股发行人具体背景及股权清晰性的核查情况。

这一查,种种违规问题浮出水面。

最终,该拟上市企业被上交所认定为“研发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股份权属清晰的发行条件”。

从上述上交所透露的部分细节,或许外界难以得见这家带病闯关IPO企业的真身,但据叩叩财经从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处证实,这家成为最新一期上交所上市审核动态中的现场督导通报案例的主角正是在2026年3月24日已主动撤回科创板IPO申报材料而终止上市审核的杭州易加三维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加增材”)。

作为一家专注于工业级增材制造(3D 打印)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25年6月30日,赶在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期截止的最后一日,易加增材向上交所递交科创板IPO申请并获得受理的。

需要指出的是,负责易加增材此次科创板IPO项目的保荐券商为素有A股投行王者之称的中信证券,其签字保荐代表人中则更是曾被评为“新财富最佳保荐代表人”的董超。

虽然董超在2019年11月才正式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距今也不到七年的光阴,但其保代履历,却足以让同行业大部分人汗颜。

在过去的五年中,作为保荐代表人,董超的繁忙程度都让人不得不怀疑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对保荐项目进行充分的履职尽责。

从2021年开始至今,除了2024年因国内IPO强监管政策带来的“行业寒潮”影响外,董超每一年都有保荐成功的投行项目,如2021年的福莱蒽特主板IPO、禾迈电力科创板上市,2022年的振德医疗定向增发,2023年的海森药业主板IPO、洁美电子的定向增发,2025年的思看科技上市以及在2026年2月刚刚登陆北交所的海圣医疗,其签字保荐代表人一栏,皆可见这位来自中信证券的保荐代表人的名字。

1)研发“顽疾”绊倒易加增材上市路

正如上交所在《最新审核动态》中所通报的那样,作为此次现场督导通报案例的主角,该涉案公司在申报IPO的报告期内,其研发相关指标均仅略高于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因“研发投入主要为研发薪酬(占比51.03%)及研发材料费(占比27.38%),且发行人非全时研发人员占比较高,因此研发工时核算的准确性较为重要”,故上交所“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研发内部控制有效性、 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的核查情况”。

据易加增材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其在2022年至2024年中,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2117.9万、2377.39万、3061.03万,也即是说其在2025年6月递交IPO申报时,其“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仅有7556.32万。

2024年4月,重新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明确指出,申报科创板上市需满足的指标之一即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

幸运的是,在同期这三年中,易加增材的研发投入占其当期的营收比重分别为8.57%、5.82%和6.50%,算是好不容易满足了科创板上市申报所要求的“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5%以上”。

而在易加增材的研发费用中,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职工薪酬的部分分别为877.48万元、1196.14万元、 1547.95万元、877.93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达到41.43%、50.31%、50.57%、 55.70%。同期,研发投入中的材料费用占比则分别为33.64%、22.46%、26.61%、 19.85%。

可见,易加增材这一系列研发数据特征皆与这起上交所最新通报的上市督导案例主角完全吻合。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管理主要依赖线下编制、流转与保管的纸质文件,故现场督导重点关注了研发相关线下支持性材料的可靠性”,上交所通报称,最终督导发现在研发相关指标上,该指向于易加增材的涉案企业存在两大“硬伤”。

一是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与信息披露不一致。

“发行人工时台账、收发存台账、立项文件等重要线下原始项目资料部分缺失,存在办公系统线上和线下记录不一致、不同版本内容矛盾等问题”,上交所在《最新审核动态》中披露称,经比对,发行人办公系统内记录与督导期间提供的所谓“原始签字版”资料存在大量内容及格式差异,包括工时总量、每日参与项目工时及研发与生产工时划分等。针对前述异常情况,中介机构未能充分核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相关研发费用披露金额不准确。

首先是研发工时统计、薪酬分摊不准确。如在该企业中,部分认定为专职研发的人员实际大量承担生产、销售等非研发工作,直接导致研发人员薪酬在研发支出与其他成本费用之间分摊结果不准确。

其次是研发领料及归集缺乏充分依据,如发行人部分领料人员来自非研发部门,部分研发领料实际安装至已销售产品。

最后为房租费用及设备折旧费用分摊不准确,如发行人将部分房租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但相关房屋的使用部门为非研发部门。部分设备类别被标识为“生产专用”,使用 部门及使用人兼具生产职责,且未能提供该设备完整运行记录存在研发使用天数较少、操作人员为全职生产人员等情况,影响对相关设备折旧费用分摊归集科目的判断。

“本案例中,中介机构在对发行人研发投入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未保持职业怀疑,仅采信发行人提供的事后整理书面资料及说明,未穿透核查研发全流程原始记录,未能有效识别及应对发行人研发内控及研发费用归集相关风险”,上交所直言道。

2)复杂的股权沿革“埋雷”

“未充分关注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密切关系”,是上交所在《最新审核动态》中对现场督导通报案例涉案主体及相关中介机构定性的“第二宗罪”。

上交所以“匿名”的方式公布相关“违规”细节称,据该涉案主体作为发行人提交的IPO招股书披露,某资产管理公司M在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P代持发行人股权,代持清理还原后,又通过其控制的投资机构N增持发行人1.14%股份。

此外,该投资机构N原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全资控股公司,后于报告期前转让给M公司。

就此,现场督导重点关注发行人前述股权的清晰性,发现以下情况:

一是入股资金来源存在异常。投资机构N认购发行人股权的出资款并非自有资金,实际来源于发行人控股股东P提供的借款,且该借款长期未按协议约定计收利息,仅在本次IPO申报临 近阶段,才集中结清全部本息。

二是人员存在交叉任职。发行人控股股东P体系的在职人员, 长期担任投资机构N总经理等核心管理职务,该混同情形持续至报告期末。

三是工商信息高度重合。投资机构N工商备案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P财务人员的联系方式,关联特征显著且持续时间较长。

四是资金往来异常。投资机构N提供的银行卡主要用于配 合发行人控股股东P进行大量资金“过桥”周转,且在报告期内资金往来较大。

“在对发行人股权清晰性的核查过程中,在前述资产管理公司M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代持发行人股权的情况下,未对新增入股事项中的入股资金来源、 人员混同、工商关联、异常资金往来等情况予以充分关注,仅依赖相关主体书面承诺即认定股权权属清晰,履职尽责不到位。”上交所定性指出。

据叩叩财经获悉,被上交所以M指代的某资产管理公司实为一家名为杭州逸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逸晫”)的企业。

成立于2015年的易加增材,其历史沿革颇为复杂。

2019年,杭州永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盛控股”)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获得了易加增材的实际控股权。

2021年1月,易加增材曾进行过一轮增资扩股,新增190万元注册资本由杭州逸晫认购。事后,永盛控股承认,杭州逸晫实际是代替其持有这部分增资股权。

2022年6月,基于永盛控股的安排,杭州逸晫向上述代持股权悉数转让,从而相关代持问题才得以清理。

仅仅半年后的2023 年 1 月3日,一家名为杭州源志多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源志多盈”)的公司又再次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出现在了易加增材的股东名单中。

源志多盈以2000万元的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23万元。这部分股份在易加增材申报IPO时对应的持股比例则正为1.14%。

源志多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杭州蓝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蓝晟”),而杭州逸晫则是杭州蓝晟的全资持有者。

据叩叩财经获悉,杭州蓝晟与永盛控股之间的密切关系还不仅仅停留在股权上,如还存在永盛控股子公司人员担任杭州蓝晟总经理、工商预留邮箱及手机号重叠等问题。而杭州蓝晟不仅曾配合永盛控股有过大量资金过桥行为,且源志多盈入股易加增材的资金也有来自于永盛控股关联公司借款等多项异常情况。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