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维权做成生意,视觉中国的“版权生意”还能走多远?
2025年11月,天津市和平区法院的一纸判决,让一桩荒诞的“我侵权我自己”闹剧有了法律定论:视觉中国因非法销售摄影师戴建峰的作品并反向索赔,被判赔偿1.5万元并公开致歉。判决书中那句“缺乏审慎审查,存在侧重业务推广、忽视权属风险排查的经营风险”,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连东西是谁的都没搞清楚,就敢拦住失主收钱。
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在版权问题上“翻车”。从2019年把黑洞照片和国旗国徽标上自家版权,到2025年向原作者索赔,再到冲刺港股时利润持续暴跌的现实,一个清晰的轮廓浮现出来:当“维权”本身被设计成盈利模型,版权保护就异化成了一场针对使用者的系统性收割。
一、黑洞照片与国旗国徽:一次系统性的“确权失信”
2019年4月,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视觉中国几乎在第一时间将这张照片纳入自家图库,标注“版权所有”并开放收费下载。随后网友发现,国旗、国徽的图片也被明码标价:国徽图片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版权所有”一栏赫然写着“1995-2019视觉中国”。共青团中央官微直接点名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视觉中国的回应是一次典型的“甩锅式道歉”:称不合规图片由签约供稿人提供,平台“审核不严”。但问题在于,一家自称以版权为核心资产的公司,在将图片上架收费之前,连最基本的权属审查都不做,这究竟是“审核不严”,还是有意为之的制度性放任?欧洲南方天文台随后澄清,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照片联系过自己。天津市网信办约谈、网站关停整改、30万元行政处罚——这是2019年留下的监管记录。然而,行政处罚指向的是“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版权争议本身并未被彻底清算。隐患就此埋下。
二、3965份判决书揭示的真相:维权不是为了保护,是为了销售
如果说2019年的黑洞事件暴露的是“确权端”的随意,那么戴建峰案暴露的则是“维权端”的蓄意。
2023年8月,视觉中国向戴建峰发出索赔通知,称其公众号使用了173张“视觉中国拥有版权”的照片,索赔8.5万元。而这些照片,全部是戴建峰本人拍摄的作品。视觉中国搬出了一条看似完整的国际授权链:戴建峰授权Stocktrek,Stocktrek转授Getty,视觉中国作为Getty在中国的独家伙伴,声称拥有“完整销售权利”。问题在于,销售代理权不等于权利主体资格。视觉中国把“帮别人卖图”的身份,偷换成了“我就是权利人”的身份,进而以权利人的名义向真正的创作者发起索赔。法院的判决戳穿了这套把戏:向原作者索赔的行为“明显不当”。
这并非孤例。学术研究对涉视觉中国两家公司的3965份判决书进行了系统分析,结论直指其商业逻辑的核心:版权蟑螂“以诉讼为中心构建商业模式”,通过诉讼实现两种目的——“创收”(获得赔偿金)或“揽客”(将被告转为签约客户)。这些诉讼具有高度选择性和程式化特征:只起诉商事主体,集中向特定法院提起,单张图片平均获赔约2000元,诉请金额支持率约20%。维权在这里不是权利救济的例外手段,而是可以精算投入产出比的常规经营行为。 发律师函、提起诉讼、逼迫和解、转化签约——一条完整的“维权—诉讼—和解—签约”链条,把版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改造成了一台销售漏斗。
三、主业萎缩与AI冲击:当“收割模式”撞上时代拐点
视觉中国之所以长期依赖这条路径,根源在于其主营业务的脆弱性。2023年至2025年,公司总收入从7.81亿元滑落至7.78亿元,年内利润从1.54亿元萎缩至0.93亿元,降幅近30%。核心内容授权服务的KA客户数量从776家降至631家,留存率从83.0%跌至77.6%。2026年一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7.32%。在冲刺港股IPO的关键节点上,这家公司呈现给资本市场的故事,一边是AI概念的高频出现,另一边是传统业务的持续失血。
更深层的冲击来自技术本身。生成式AI正在从根本上瓦解“卖图片”这门生意的稀缺性前提。当大模型可以按需生成图像,传统图库的议价能力必然持续衰减。视觉中国在招股书中将AI列为转型主线,但AI能力能否真正成为支柱,而非又一个资本叙事,尚是未知数。一个耐人寻味的对照是:当一家公司的商业模式长期建立在“使用者不懂法、怕麻烦”的赌注之上,它恰恰是最缺乏动力去建设透明、可溯源、可商用的版权基础设施的。而后者,才是AI时代版权生态真正需要的东西。
写在最后
版权保护的意义,从来不是让中间商靠信息不对称和诉讼威慑来收租。法律应当成为原创者手中的盾牌,而不是投机者挥舞的大棒。戴建峰案的意义,不在于1.5万元的赔偿金额,而在于它用司法判决的方式,在法律层面否定了“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的平台霸权。视觉中国如果继续把“维权”当成一门比“卖图”更赚钱的生意,那么它面对的将不只是又一个败诉判决,而是一个正在加速流失的信任基础和日益收紧的监管环境。那个靠模糊确权、滥用诉讼来做生意的时代,确实该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