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航运保险“17条” 统一制定中英文标准条款衔接国际市场
11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货物运输风险保障机制、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制定航运保险标准条款,扩大人民币使用等17条举措,推动提升航运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增强保险公司国际竞争力,为航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根据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2025年统计,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大货运险、第二大船舶险单一国家市场地位。IUMI发布的《2025年度全球航运保险市场统计报告》显示,中国市场是全球航运保险核心增长极,这主要受益于外贸出口与国内造船产业的有力支撑。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有关人士日前指出,2025年中国实现货运险保费收入338亿元,约占全球18%;实现船舶险保费收入87亿元,约占全球12%。
为进一步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意见》从提升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优化理赔服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其中,健全市场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是本次《意见》部署的重点。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统一制定、发布与国际市场相衔接的中国航运保险中英文标准条款,精算师协会配套制定航运保险纯风险损失率,探索建立差异化费率机制。强化保险与产业、检验协同,推动提升我国航运保险国际影响力。
同时,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优先在境内投保、理赔环节,以及中资企业“走出去”业务场景推广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为境内外主体以人民币结算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为提升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能力,《意见》还鼓励航运、贸易、金融、船检行业在加强安全管控情况下,强化数据共享。搭建航运保险数据共享平台,充分运用海事监管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定价技术,构建基于实时风险数据的动态化、科学化定价机制。
在优化对航运保险业务的支持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转变规模考核导向,强化航运保险效益与风控指标,整治非理性竞争,加强投保企业信息共享,助力提升行业承保能力。
近年来,全球航运业持续推进低碳革命。新能源船舶加快规模化应用,催生出新型风险。对此,《意见》明确,鼓励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提升对绿色燃料加注、电池系统更换、绿色改装、运营安全等相关产业链的保险保障水平。
此外,对于在我国航运保险市场中占比更大的货运保险,《意见》提出,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鼓励电子家电、精密仪器、高端装备、“新三样”等贸易企业和物流企业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分散风险,提升产业链稳定性。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