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贫富差距源于权力无边界。 姓“公”或姓“国”单位工资高,不是员工更聪明更勤奋。
  • 2“收入分配不公”是误导性的观念。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收入不是分配的结果。
  • 3“再分配”任何人的合法财产都是不正义的,都是抢劫行为。
  • 4对于解决当下贫富差距,首要任务是在限制权力上下功夫,而不是盯着合法致富的人。

国家统计局5月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均工资为42452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24556元,前者是后者的1.73倍。收入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业,该领域的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均工资为91364万元,而私营单位仅为28884元,前者是后者的3倍多。收入垫底的是私营农林牧渔业和“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单位,前者为19223元,后者则只有11738元,这一数字与非私营金融单位的工资相差近8倍。

不难看出,国人的贫富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非私营”和“私营”之间,大致可以说,这是不同产权之间的差距;尽管统计中的“非私营”单位也包括了外资企业,但其主体是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另一个差距体现在不同行业之间,收入较高的是金融业、信息与计算机业、科研与地质勘查业,而收入较低的则是居民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社会组织业。

贫富差距源于权力无边界

姓“公”或者姓“国”的单位之所以工资高,不是因为它们的员工更加聪明、更加勤奋,提供了更好的产品或者服务,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权力的青睐,获得了各种不当的特权和福利

其实,无论是产权之间的差距,还是按照行业之间的差距,都表明姓“公”或者姓“国”的单位大多是收入较高的单位,而姓“私”或者姓“民”的单位大多是收入较低的单位。也就是说,它主要是“公”与“私”之间、“国有”与“私有”之间的差别。显而易见,收入较高的行业大多都是国有或者公办,并且,越是垄断行业,收入就越高,银行、电信、大学等都是高度垄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其实,公务员群体的收入也很高,尤其是算上那些优厚的福利以及灰色和黑色收入之后。譬如,一些国家机关仍在廉价甚至免费分房子,如果把各种福利也计算到工资收入中,那恐怕会高得惊人,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挤破头也要当公务员了。

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贫富差距的根源在哪里?答案很简单,这意味着权力(特权)造就了富裕群体,意味着贫富差距源于权力无边界。姓“公”或者姓“国”的单位之所以工资高,不是因为它们的员工更加聪明、更加勤奋,提供了更好的产品或者服务,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权力的青睐,获得了各种不当的特权和福利。国有银行的员工们工资独占鳌头,难道是因为他们更有智慧、工作更卖命、提供了更加令人满意的服务?

恐怕没人这么认为。他们之所以挣钱多,是因为他们的单位被政府赐予了垄断地位,获得了独家经营的特权,人们要想办理金融业务,只能走进这些享有特权的地方,别无选择,哪怕它们向消费者收取成百上千种不合理的费用。其他的高收入行业,诸如石油、电信、电力等,也都是受益于权力的恩泽,获得了垄断地位。公务员就更别说了,如果权力受到良好约束,他们很难擅自拿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提供优厚的福利。哪怕有个财产公开制度,他们也不敢如此肆无忌惮。

显而易见,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因为权力,因为权力没有边界,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因为特权四处横行。无论是国有垄断企业,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因为权力而受益,都因为权力而成为高收入行业。倘若不是权力的恩泽,倘若不是因为享有种种特权,它们没有理由收入那么高,没有理由比其他行业或者单位的人群高出三五倍甚至七八倍。这一点,只要我们看看那些权力受到良好约束的法治社会就知道了。比如,在美国,收入较高的行业通常是医生、律师、飞行员、职业经理人等,几乎都在私营领域,根本不见国企职工和公务员的踪影。既然如此,要想缩小贫富差距,适当的做法是给权力划定边界,让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让权力不再主宰财富,让权力不再干预收入,或者,用人们常用的比喻,将老虎关进笼子里。

收入不是也不应是分配的结果

很多人常常抱怨“收入分配不公”,仿佛收入是“分配”的结果。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或者说,这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观念。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收入不是也不应是“分配”的结果

在谈及贫富差距时,很多人常常抱怨“收入分配不公”,仿佛收入是“分配”的结果。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或者说,这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观念。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收入不是也不应是“分配”的结果,而是自由交易的产物。如果一个人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受人欢迎,他(她)就可能是一个高收入者,就可能成为一个富人。这与一个人从事的行业无关,与国有产权无关,因为在那里,没有行业或者单位享有特权。不过,在某种意义上讲,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的收入可以被视为“分配”的结果。但这种“分配”是公共选择的产物,是议会或者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的,而不能由官员自己决定,尽管法官的薪水在任职期间不得减少——为了保持司法独立。

其实,只有在一个中央计划或者命令经济里,收入才是“分配”的,因为那里的工资甚至物价都是政府设定的,当事人之间没有讨价还价,没有真正的交易存在。当然,在那样的社会里,连每个人的工作、食物、房子等也都是“分配”的,收入当然脱不了“分配”的干系。或许可以理解的是,现在很多人抱怨“分配不公”,就是因为现在的收入格局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时代色彩,权力仍在其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如果指责“分配不公”,就是指责权力偏袒姓“公”或者姓“国”的行业和单位,那么,这种指责是有道理的。

但是,如果将现在的贫富差距归咎于市场,归咎于市场经济,并呼吁政府干预,那就大错特错了。市场经济当然会让一些人富起来,当然会让一些私企老板成为亿万富翁,但是,只要他们是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致富的,任何人都无权指责,更无人有权要求"再分配"他们的财产。毋庸置疑,即使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里,贫富差距也会存在,甚至也可能存在不小的贫富差距,但这是人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社会里所必须容忍和接受的。

只要人们是合法致富的,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必须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护,“再分配”任何人的合法财产都是不正义的,都是抢劫行为。如果一些人的财产不安全——无论他们是否为富人以及是否处于少数,那就没有一个人的财产是安全的。保护财产意味着保护所有人的正当合法财产,意味着所有人的财产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唯一可以剥夺或者"再分配"的是那些通过不正当和非法手段获取的财富。

无论如何,对于解决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首要任务是在限制权力上下功夫,而不是盯着那些合法致富的人。

凤凰财经专栏作者王建勋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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