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报告提规范灰色收入 代表委员忧被合法化吁删除
2010年03月07日 10:11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政府工作报告第24页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昨日,全国政协无党派委员联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对报告中“灰色收入”的疑问,引起大家的共鸣。

委员质疑“灰色收入”性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第24页,在阐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举措时,写明“规范灰色收入”。

“在我印象中,这是第一次看到‘灰色收入’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说,在普通人的理解中,灰色收入一般指回扣、红包等半贿赂性质的收入,应该算做不合法收入,“不知要如何规范?”

一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认为,如果是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即工资性收入外的合法劳动所得,就不应被定义为“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应该被定义为非法收入。

“灰色收入”应被杜绝

政协委员丁洁也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规范灰色收入”,是否代表“灰色收入”今后可以存在下去?

如果政府不能立即对灰色收入做出明确定义,并出台具体的规范制度,“恐今后灰色收入会大肆泛滥。”张抗抗表示自己的担心,她和其他委员共同建议,政府工作报告能否删去“灰色收入”?

大家认为,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应该规范的是工资外收入,“灰色收入”则应划为不合理收入被杜绝,而不是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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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吴鹏   编辑: hu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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