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解析新股改革四大热点

2010年10月14日 08:11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股发行后续改革将于11月启动,证监会相关负责人12日就新股发行第一阶段改革中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问题一:定价市盈率偏高

据了解,在改革前的2007年和2008年,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是28.2和26.6倍。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已接近50倍左右。而上海主板新股发行市盈率也达39倍,比改革前两年有一定的升幅。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这一现象监管方在改革之初就已有预料。取消行政指导后,发行定价向二级市场价格靠拢是正常的。对于定价市盈率的高低,不同人有不同考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套市场机制,让发行各方按照市场意愿定价。

问题二:资金超募

该负责人称,超募问题可以从积极和审慎两个角度来看待。发行融资规模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是所有市场都存在的。从积极角度来说,超募部分对上市公司产生积极财务影响,如果应用得当,会使上市公司财务更加坚实。这是买卖双方自由博弈,是市场机制自由调节的结果。

从审慎角度来看,证监会考虑的问题是,定价能不能更加合理,如何防范上市公司是否滥用资金,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是否有效。目前,证监会在积极推进这些方面的工作。

问题三:询价对象报价偏高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已经发行的中小板公司的确定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平均申购倍数达到112倍,上海主板对应的申购倍数也达43倍。导致这一现象的部分原因是网下配售比例偏低,单个机构获配数量少,对询价机构约束力度不够。即将启动的第二阶段改革就会对这些方面进行完善。

问题四:新股破发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据统计,中小板首日破发15家,上市一个月后破发的有43家;创业板首日破发5家,上市一个月后破发的有21家。

该负责人表示,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比例在20%左右。新股不败神话的终结能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而且,新股破发的影响必然会传递到之后的新股定价,这将帮助发行人、承销商、投资人树立发行上市的正确理念。

该负责人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下一步的核心内容,将是坚持市场方向,促进市场各方各尽其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提高发行监管效率,提高市场的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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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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