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多数人跟它没关系才好。这个恐怕并不科学,并不符合社会治理的一个理念。
近年来,个税征收上的“贫富倒挂”现象日益遭人指责,也越来越背离出台这一税制的初衷……
我国的行政成本占财政收入的比例,1978年为4%,2006年上升为24%,世界第一,大约是日本的15倍。而这15倍的前提是,我们的GDP当年只有日本的60%,而我们的税费总收入却是日本的2.1倍。
经济下滑加剧,百姓收入保障的安全感非常低,人人都在为未来着想和打算,如果不采取政府“注资”来增加百姓收入的非常手段,启动国内消费将非常困难。
应把以下“六种人”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控重点:部分经营比较好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户;演艺、体育专业人员,包工头、暴发户以及其他新生贵族;……外籍人员;工薪阶层的部分高收入者。
“比如说有的人是一个单身,而有的人却是上有老下有小,两个人的经济情况是不一样的”……“但目前我国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还有一定的难度。”
部分专家认为,个税起征点不但应该调,而且应该调到8000元甚至1万元。反方专家指出,即便3000元起征点都会使部分地区个税绝收,今年财政普遍减收所以不应盲目上马。
假如当前首要政策目标是保就业,那么更好的办法是大幅减税。对月入1万以下的个人在09年免征个税。
“我没有研究过个税起征点具体应调到多少,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调到8000也还嫌低。”
有建议提高起征点到8000元。周其仁对这些观点的表态十分积极:“都赞成,关键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
“值得注意的是,谢旭人表示要‘处理好减税与保持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关系’。”
个人所得税在政府收入所占比例相当低,即便把起征点提高几百、一千元,纳税人所得到的实惠也非常少。
中国实施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缴税越多,提高免征额实际上是大幅度降低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从减税幅度来看,收入越高,减税的幅度也越大。比如,月收入是8000元,现在个税应缴纳825元,起征点调至3000的话,只要缴纳625元,可以少缴200元。
北京统计年鉴中平均工资显示,从事道路运输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业的职工,其工资收入水平分别为26192元、27711元、25331元、29096元,恰好属于2.4万元至3万元这个区间,因此也有望成为此次个税调整中最直接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