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个税起征按各城市生活成本设置免税额(5)
2010年03月10日 09:16信息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专家建议

税制改革和完善更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中国财政学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认为,起征点应与生活水平挂钩,全国不可一刀切,建议东部沿海地区提到3000元,中西部地区维持2000元。

安体富表示,个税起征点与每个老百姓密切相关,随着生活水平、收入的提高以及物价的上涨,“一刀切2000元的起征点确实偏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应该与生活消费水平挂钩,安体富表示,虽然提高标准对每个人减收的数额不多,但心理上感觉好些。

不过,众多学者提出,减税不应只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关键是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应该说,调高个税起征点只是一个权宜之计。个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不应该局限在提高现行的以个人为主体征收的个税扣除额上,而应该将个税征收的主体由现行的个人改为家庭,这样才能使个税征收更合情理、更趋人性化,也是最彻底的个税改革。”税务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吴学安指出。

税率划为5个层级较合适

要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还提出税收制度改革应该采取综合改革,还应该把税率的设计做一个调整,设计档次。

我国目前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档数过多的税率会刺激偷逃税行为。贾康建议平均税率在15%,划为5个层级比较合适,他举例说,第一档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档设计为1%,这样处于纳税最低端的人,税负一下子从原来的5%降到了1%。第二档在中等收入段上考虑税率定为5%,原来最低税率覆盖再往上,高收入税率可以跳到15%、25%,最高不超过35%。这样调整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将大大减轻,而高收入者的税负将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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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编辑: dai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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