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期 房地产众筹是对众筹的扭曲

2015.6.1

余丰慧:大型房地产企业与银行背景的平台结合,偷梁换柱众筹概念来吸收公众资金投机炒房,要么给投资者酿造较大风险,要么疯狂推高房价,严重违背国家房地产管理政策。

由马明哲旗下的平安好房发起的房地产众筹联盟5月29日宣告成立,这个联盟聚集了万科、绿地、万通等数十家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5月30日央广网)。

“房地产众筹联盟”字眼一出现把笔者吓一跳。再一看,那么多房地产大佬都在为此站台。去年有一个什么“房宝宝”披上众筹外衣后,笔者就直言,这是对众筹本质的歪曲和滥用。这个所谓的房地产众筹联盟更是把众筹这一舶来品“侮辱”的遍体鳞伤。

从这个房地产众筹联盟杜撰的什么价格众筹或者叫炒房众筹,还有什么开发众筹的概念就可知其对众筹是多么的无知。当然,不可否认其“创新性”,即:想通过众筹这个火的发烫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达到摆脱目前房地产危局的目的。如果从浅层次理解众筹的话,即:仅仅把众筹理解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种融资工具的话,这些绝顶聪明的土豹子开发商们能够抓住众筹噱头为我所用,确实够“智慧”的。

那么,真正的众筹是什么呢?“筹”字不难理解,就是筹集的意思,这里是指筹资的含义。关键在于“众”字上。“众”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多的意思,二是小的意思。“多”指大众,出资人数多而广,“小”又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出资额度小,二是项目微小。

从定型的众筹融资的公益众筹、产品(或者项目)众筹以及股权众筹三大众筹分类看,除了公益众筹外,后两者都应该具备几个特征:项目本身的创新性、创意性、艺术性;金额上的小额性、零星性等。众筹是集合大家力量,通过小额资金的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去帮助有创意、创新、创业、创造、艺术性的人和项目,来完成其梦想。

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一位对众筹理解甚为深刻的人士说,众筹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投资行为,而是一种有资金、认知、时间盈余的精英社群成员彼此分工协作,互相提升价值的项目实操过程,最终的盈利点也是多元化的,除实实在在的金钱收益之外,社群成员之间彼此的价值互换和人脉、资源、经验等隐性提升也是关键,社群和众筹如果结合的好,会产生1+1大于2的双赢效果。众筹的本质在于筹人、筹智、筹力、筹钱,从梯级上来看,筹人是第一位的,筹钱是最后一位的。

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众筹融资是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量身定做”和对号入座的;是为创客们量体裁衣的最佳融资模式,是为热衷于创意、设计、制造的个人设计制造群体,最有意愿、活力、热情和能力在创新2.0时代为自己,同时也为全体人类去创建一种更美好生活的这类群体提供的最好融资工具。

从中可以出,众筹根本就没有房地产什么事,与跌入钱眼里的房地产土豪们风马牛不相及。利用众筹进行房地产开发其实就是集资建房或者类似于预售款之类的。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搞资金池等违法违规界限很难划清。利用众筹融资来炒房更加离谱,危害性更大。特别是大型房地产企业与银行背景的平台结合,偷梁换柱众筹概念来吸收公众资金投机炒房,要么给投资者酿造较大风险,要么疯狂推高房价,严重违背国家房地产管理政策。

如果诸如房地产众筹能够在中国大行其道的话,可以肯定地说,众筹这个概念在中国就被彻底变味了。接下来的恶果是,众筹融资模式将会演变成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序、泛滥、疯狂发展的非法金融活动,最后成为扰乱金融秩序的一股邪恶力量,最终推高全社会金融风险。这个苗头一定要提前预见和预知。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正如他们所言:一次交谈中,深感P2P市场因为无序而陷入混战,希望在房地产众筹方兴未艾之际就开始进入。殊不知,如果连房地产都引入众筹概念,那么,众筹离P2P无序混战的命运也就不远了。

对于房地产众筹这种滥用众筹概念的违规金融行为,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该立即叫停。

本文为作者授权凤凰财经使用,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余丰慧

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

栏目介绍

关注创业创新,聚焦产业升级。
《智观察》是凤凰财经智慧产业频道独家约稿专栏,作者包括官员、经济产业学者、商界领袖等,内容以智慧产业发展趋势,面临的问题等为基础,分享产业升级的面面观。
约稿联系邮箱:lizz@i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