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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昨天公示,跟以往办法相比,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廉租房申请由双特困户低保户延伸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扩大;而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收窄,由中低收入家庭退至低收入家庭。
对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的一放一收,笔者以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总的方向是正确的,也是明智的。在目前的广州,一方面是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商品房价格急剧飙升,无力购房群体在急剧增加,而且随着城市生活成本的不断攀升,还让为数不少的城市中低收入者出现租房困难。现在的广州,最急迫要解决的是大量中低收入者住得了住得起的问题,而非长期产权房问题,经适房并非当前最急迫解决的问题。因此,扩大廉租房收窄经适房保障范围,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让更多地的人享受到急需的住房保障,当然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不过,在肯定大方向正确的同时,也感到一些不足。笔者以为,在可能的条件下,广州应将廉租房入住条件再放宽些,让保障范围扩得更大些,让更多的广州人能够享受得到。这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更是事关广州的城市发展后劲问题。
按照目前人均月收入低于640元入住廉租房的标准,虽比以前高出一大截,但仍比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低100多元。大家都知道,按照目前广州的物价水平,即使拿着比最低工资标准高一倍的工资,在广州的生活仍是相当艰难。月入640元的标准,其能够惠及的人群可能也不少,但相比急需人群来说,仍然极为有限,甚至可以说,仍是将绝大多数急需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者挡在了廉租住房的门槛之外。而这些人,正是广州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大军,新生力量。他们是广州大力发展的基础,因为广州最大的优势就在服务业和制造业。留住或者流失这些人,对于广州经济可能完全不一样。
当然,凡事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政府正在着力构建的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有循序渐进的问题,也有量力而为的问题。笔者只是希望,这个步伐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迈得更大些,走得更快些。
编辑:
喻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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