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限购令不仅不会使房价降下来,而且还会招致通往奴役之路的后果
  • 2限购令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侵犯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 3不改革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指望着限购令将房价降下来,无疑是异想天开
  • 4所有的限购都在不断升级。那时,人们忽然发现,又回到了原点——计划经济时代

在房价不断飙升的时代背景下,房地产调控似乎成了最牵动人心的举措,而"限购令"则几乎是最令人着迷的政策。无数期盼房价下降的民众,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百姓,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调控"和"限购",对它的任何放松都保持高度警惕,仿佛在跟决策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们并不关心,调控或者限购是否侵犯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否误入歧途,而只关心房价是否下降了,甚至是否降到了他们预期的水平上。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限购令不仅不会使房价降下来,而且还会招致通往奴役之路的后果。

限购令侵犯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人们有权购买自己想要或者喜欢的各种(合法)物品,当然包括房子,只要买卖双方系自愿交易,任何人或者政府都无权干涉——无权限制或者阻止,否则,即构成对当事人财产权利和契约自由的侵犯

毋庸置疑,旨在阻止一些人买房的限购令,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侵犯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从广义上说,它们侵犯的是人们的财产权,即人们自由支配和处分财产的权利;从狭义上说,它们侵犯的是人们的交易自由或者契约自由,即人们从事交易活动或者订立契约的自由。在一个宪政法治与市场经济社会里,人们有权购买自己想要或者喜欢的各种(合法)物品,当然包括房子,只要买卖双方系自愿交易,任何人或者政府都无权干涉——无权限制或者阻止,否则,即构成对当事人财产权利和契约自由的侵犯。

那么,政府凭什么禁止一些人购买房子?凭什么为买房者设置限制性或者禁止性条件?即使撇开一般意义上的法理,限购令也在中国法律上找不到任何依据。《宪法》(第十三条)和《物权法》(第四条等)都明确规定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合同法》(第四条)也确认了人们的契约自由。没有一部法律授权政府限制非户籍人士购买房子,也没有一部法律授权政府限制人们购买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房。既然如此,限购令岂非违反了宪法和法律?这样的政策怎能明目张胆地推行?

也许有人会说,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并非绝对,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种说法毫无意义,因为世上没有"绝对"的事物。问题在于,限购令这样的限制是否合适?是否具有正当性?答案是否定的。仅仅因为房价高就禁止一些人买房子?仅仅因为房价高就为买房子设定条件?即使降低房价的目的具有正当性——此论大可质疑,限购的手段也不具有正当性,因为它阻碍了人们合法的交易,直接侵犯了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更何况,这种手段也根本无法实现目的,因为房价高的原因并非特定人群购买了太多的房子。

房价高因政府是唯一的“地主”

结果是,有一天,所有的物品都被限购了,所有的限购都在不断升级。那时,人们忽然发现,他们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计划经济时代,一个既没有市场也没有自由的时代,一个既不保护财产权也不尊重契约自由的时代

那么,房价高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至少包括两个:一是土地制度有问题;二是财税制度不合理。在城市土地国有的制度安排下,政府是唯一的“地主”,只有它可以卖地。如果一个人想要建房出售或者自住,唯一的办法就是从政府那里买地,而且买的还只是土地使用权。即使如此,价格也高得惊人,因为它是卖方市场,完全是垄断性的。一块土地动辄几十亿,在上面建造的商品房能不贵吗?人们怎么不想想,郊区的小产权房为何那么便宜呀?因为那些房价中没有土地出让金等巨额税费。

同时,税收制度的中央集权导致地方政府岁入捉襟见肘,不得不依赖卖地度日,以致造成了"卖地财政"。凭什么让中央政府拿走全国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凭什么让地方政府支出三分之二?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怎能没有卖地的强烈冲动?然而,可卖的土地总是有限的,土地价格能不节节攀升吗?房价当然只能随之一路狂飚了。

这就是房价高企的真正原因。不改革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指望着限购令将房价降下来,无疑是异想天开,给决策者制造偷着乐的美丽笑料。其实,限购令就像一剂鸦片,不仅没有降房价的功效,而且还会毒害和腐蚀人们的心灵,驱使着人们呼吁更多、更强有力的限购。当低级版的限购令无济于事时,他们会追求高级版的,甚至就像电脑系统一样,不断升级。今天有人呼吁限购房子和车子,明天就有人要求限购粮食和猪肉,后天还有人主张限购衣服和电脑,没完没了。

结果是,有一天,所有的物品都被限购了,所有的限购都在不断升级。那时,人们忽然发现,他们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计划经济时代,一个既没有市场也没有自由的时代,一个既不保护财产权也不尊重契约自由的时代。

凤凰财经专栏作者王建勋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声明:此稿未经凤凰网许可,禁止转载!)

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