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保障房上,社会要避免以正义的名义造成不义,以不义来实现所谓的正义
  • 2上级政府解决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其解决方案趋向于低瞄准率、低效率
  • 3公共产品是指消费上不可排他的、没有竞争性的产品。保障房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定义
  • 4一群纳税人向另外一群人送钱,应该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要向他们送钱?

保障房不具天然合法性 避免以正义之名造成不义

认为只有保障房才是以人为本,那是一种认识的误区。如果一个社会的相对收入结构在分配保障房之后发生扭曲,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以正义的名义造成不义,以不义来实现所谓的正义

认为只有保障房才是以人为本,那是一种认识的误区。发展商品房和保障房都是可以做到以人为本的。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来购置商品房,最凸显人的尊严。对无法为自己解决居住问题者提供救济,同样也在维护接受救济者的尊严。

保障房不一定就是能够体现以人为本。如果一个社会的相对收入结构在分配保障房之后发生扭曲,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以正义的名义造成不义,以不义来实现所谓的正义。著名思想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提出再分配不应该扭曲相对收入结构(每一笔净报酬所得之间的相对关系不扭曲)的原则是有道理的。我们需要遵循这项原则。

保障房是地方事务 上级政府不越俎代庖

上级政府解决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其解决方案趋向于低瞄准率、低效率。用上级命令取代地方辖区在保障房提供方面的自主治理,容易侵犯该辖区居民的基本权利,也容易侵犯辖区外居民的基本权利

无论是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提供,从其性质上看都是地方事务。商品房由辖区内市场自行决定,保障房由辖区内居民自主治理即可。中央政府并无必要将其作出硬性安排,不应强行要求地方政府对商品房实行限购,也不应强行其提供保障房。中央配套部分保障房预算资金,只能用于充当萝卜,诱使地方增加供给保障房,而不能萝卜加大棒,迫使地方政府就范。

这里适用辅助性原则。狭义的辅助性原则是指把政府事权首先置于最低必要的政府级次;下级政府能够承担的,上级政府不越俎代庖;上级政府只提供辅助性的支持。广义的辅助性原则还涉及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分工:凡是市场能够承担的,政府不越俎代庖;政府同样只提供辅助性的支持。这样才符合事物的本质,才形成一种我们所欲求的自然法秩序,而不是一种人为扭曲的秩序。

不遵循辅助性原则,上级政府解决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其解决方案趋向于低瞄准率、低效率。用上级命令取代地方辖区在保障房提供方面的自主治理,容易侵犯该辖区居民的基本权利,也容易侵犯辖区外居民的基本权利。前者比如涉及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纳税人资金的滥用,后者比如关系到拿全国百姓的税金来为该地居民的保障房买单。

保障房不是公共产品

如果一方面存在商品房,另一方面政府提供限价商品房,随着商品房的价格上升,限价商品房价格必然上升,这样限定的价格和商品房市场价必然出现一个差距,它意味着特权利益,限价商品房的销售背后是特权的配给。非特权阶层往往拿不到限价商品房,往往是特权阶层先买到

很多学者喜欢讲保障房是公共产品。如果他们这么讲,那么他们不是合格的学者。公共产品是有确切定义的。所谓公共产品是指消费上不可排他的、没有竞争性的产品。无论是保障房和商品房,都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定义。简而言之,保障房是私人产品,不属于公共产品。

保障房不是公共产品,这并不意味着它就不能由政府来提供。其实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很多是私人产品。保障房就是其中之一。关键问题是政府提供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房。

各种用途的住房,不论是保障目的的或者非保障目的,均被称为保障房。这种做法造成了概念混淆、规则错失,也为腐败留出了空间。说是保障房,往往是分配房。这里涉及分配住房的居住权,或者住房的所有权。

现在保障房的种类很多,比如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等。经济适用房针对中小收入群体,如果要卖的话,完全可以按照市场价向其出售小户型商品房就够了。不需要经济适用房。

廉租住房针对最低低收入群体,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社会弱势群体,这两者看似必要,但实际上政府自己保有、维护和管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下策。政府向廉租住房的所有者支付租金补贴,更能保护纳税人的权利。这样同时能够确保廉租住房的需求者也能够真正去租用这些廉租住房。否则这些需求者拿不到任何其他好处。如果政府自己采购或自建并保有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需要永远为这些住房买单,包括建造或者采购费用,维修养护费用,管理费用等等。这样一来,很明显纳税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限价商品房的逻辑是非常荒唐的,很难经得起经济学的推敲。限价商品房也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与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办法相同,只要按照市场价向他们提供小户型商品房,问题就解决了。根本不需要提供限价商品房。房地产价格在中长期总体上是会上行的。如果一方面存在商品房,另一方面政府提供限价商品房,随着商品房的价格上升,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必然上升,这样限定的价格和商品房市场价必然出现一个差距,它意味着特权利益,限价商品房的销售背后是特权的配给。非特权阶层往往拿不到限价商品房,往往是特权阶层首先买到。维护这样一个特权秩序是不公正的,用市场价小户型商品房来取代限价商品房,就解决了不公正问题。

居住可以救济 住房不需保障

一个人被要求向邻居送钱,这个人可能就会问:为什么我要向他送钱?一群纳税人向另外一群人送钱,应该可以提出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要向他们送钱?这两者的逻辑是一样的。送钱得有理由。这里涉及的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居住救济

按照上面的思路,完全可以用市场价小户型商品房和市场租金小户型出租房租金补贴就能解决保障房问题。这样一来,可以看到绝大多数住房都可以用市场的解决方法来解决。针对少数社会弱势群体才需要支付租金补贴。

向出租房的所有者提供租金补贴,比政府自己拥有出租房要好。此外,政府针对任何的补贴都应该事先确定和公布补贴的理念、原则、资格、条件、对象、程序、违规制裁机制和评估机制,而且更要事先确定和公布在什么情况下停止补贴。

按照这样一种思路,保障房可以完全通过货币化的方法来解决。想借助保障房来实现分配住房目的的,可以通过提升工资,显化隐性收入和自购小户型商品房来解决。

一个人被要求向邻居送钱,这个人可能就会问:为什么我要向他送钱?一群纳税人向另外一群人送钱,应该可以提出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要向他们送钱?这两者的逻辑是一样的。送钱得有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救济。这里涉及的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居住救济。居住可以救济,住房不需保障。

凤凰财经专栏作者冯兴元系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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