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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期

如何避免夏俊峰悲剧

  • 1夏俊峰“非理智”地以暴制暴在于底层民众没有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诉求
  • 2小贩和城管冲突的根源在于,城管认为他们是城市的“主人”,市民是被管理对象
  • 3城管面临上级政绩考核的压力,考核往往只看表面,结果城市成了追求政绩的场所
  • 4政府单方面“维护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维护秩序,维护的只是他们想要的秩序

无法表达利益诉求导致以暴制暴

底层民众使用极端手段背后的原因是相似的,即他们没有正常的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或诉求,更别说维护了,所以才“非理智”地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

财知道: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昨日以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你怎么看这案件?

朱海就:这无疑是个悲剧,那么是谁酿造了这个悲剧呢?是夏俊峰本人吗?或者,谁把夏俊峰逼成罪犯?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人都对这个悲剧负有责任,我们没有努力地改变不正当的制度,形成好的秩序,为夏俊峰以及其他底层的民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夏俊峰走极端不是必然的,有其社会的原因,我们要看到悲剧背后的秩序和制度问题,这才是重要的。

夏俊峰的案子也让人联想到不久前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引爆炸药的例子,我们可以认为这两个例子有相似之处,都是底层的民众使用了极端的手段,笔者认为背后的原因也是相似的,即他们没有正常的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或诉求,更别说维护了,所以才“非理智”地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

所以,夏俊峰案或冀中星案都应该促使我们思考怎样才能有一个好的秩序,或好的秩序怎么才能形成。有人会想当然地说,好的秩序当然需要政府加强管理、加强执法,但显然,夏俊峰案已经生动地告诉我们,这样的思路和做法是错的,悲剧也正是这种思路和做法所酿成的。

城市不能成为官僚追求政绩的场所

城市管理部门的目标是城市的市容市貌,而民众是到城市生存,两者在利益上肯定会有冲突。这种冲突的出现,根源在于城市的管理者认为他们是城市的“主人”,城市居民是被管理的对象。

财知道:夏俊峰案引发大家思考小贩占道经营和城市管理的矛盾,在小贩的经营自由和城市的市容秩序之间似乎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你怎么看这种矛盾?

朱海就:在目前这种制度安排下,矛盾是必然存在的,城市管理部门的目标是城市的市容市貌,而民众是到城市生存,两者在利益上肯定会有冲突。这种冲突的出现,根源在于城市的管理者认为他们是城市的“主人”,城市居民是被管理的对象,因此,城市居民的利益要服从于他们的利益。

对城市管理部门来说,他们面临上级政绩考核的压力,如“卫生先进城市”或“文明城市”的评比,政绩考核往往是看表面的东西,如城市的整洁程度或多少绿化等等,至于这个城市是不是一个让居民有更多的生存机会,由于难量化,往往不在考核之列。城市变成了官僚追求政绩的场所,这是城市功能的极大扭曲。

管理者作为城市“主人”的姿态,人为地对城市进行了“两分”: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和占大多数的被管理者,前者拥有制订规则和执行的权力,让民众服从于他们制订的规则,以实现其政绩,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城市居民的生存权难免受侵害。

我们要问,究竟谁是城市的主人?如果承认城市居民才是城市的主人,管理部门是服务于城市居民合法权利的,这样的话,城市的管理者和城市居民之间才有可能融为一体,城市的“两分”将不存在,冲突也将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和城市的管理者将共同参与制定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则,由于有共同参与的机制,城市普通居民的权利将会在他们共同制定的规则中得到体现,而城市的管理者是这个共同制定的规则的执行者,要服从于它,这样将在城市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由于这些规则是城市居民自己参与制定的,也体现了他们的权利,他们当然会更珍视这些规则,也更有动力去遵守。

目前的城市是“单中心”治理,城市管理者把城市当作一个“企业”来运作,这有很大的问题,用科斯的话说,“组织成本”很高,甚至已经高到了让人死的地步。所以,城市还是要回归“市”的本质,也就是“多中心”,从“管理”转变到“自主治理”,让自发形成的秩序来支配城市,这样城市才会多样化,才会丰富。

城管是单方面维护秩序

政府单方面“维护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维护秩序,那样维护的是他们想要的秩序,而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都能幸福生活的秩序,这不取决于多少绿化什么的,而在于是否有好的规则,以及城市居民是否遵守这些规则。

财知道:夏俊峰在和城管发生冲突后,持随身带刀将2名城管刺死。有人认为这是故意杀人,也有人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你认为该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朱海就:对于这个案子本身,法律专家和不少网友都提出了专业的看法,这里不展开。如上所述,这种悲剧的发生,说明社会的失序,要改变社会的失序,就要把城市还给居民,改变城市的“两分”,使居民和管理者都服从于他们都认可的规则,而不是居民服从管理者制定的规则。

这就回到文章最前面提出的那个问题,即“什么才是维护秩序”?我们政府单方面“维护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维护秩序,那样维护的是他们想要的秩序,而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都能幸福生活的秩序,这不取决于多少绿化什么的,而在于是否有好的规则,以及城市居民是否遵守这些规则。

每个人都应该是好的秩序的推动者,好的制度的建设者,恶法应该抵制,假如屈从于恶法,恶法就会更加凶恶。但愿夏俊峰的死如能对好的秩序的形成有所推动,对恶的制度有所改变。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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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期

如何避免夏俊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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