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详细]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取消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详细]
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但煤炭价格仍然保持了上涨偏快的势头。电煤价格较快上涨,使火力发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经营困难加剧,购煤发电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电出力下降,电力供应紧张。[详细]
尽管国内用电量连续两个月反弹,火电出力和电煤消费情况已经出现好转,而且主要电力企业的电煤库存水平已经出现下降,但是近期沿海地区的内贸煤炭需求形势却仍然难以乐观,火电发电量仍保持较低增长水平,煤炭需求持续低迷。[详细]
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长期困扰着发电企业,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才是治本之策。未来三年内,由于运输条件的改善,煤炭供大于求的可能性在加大,这会导致煤炭价格继续下降。而当煤价下降到一定程度,也该要求电价作出适当下调。[详细]
取消价格干预,目前对电力企业几乎没有影响,因为煤电的价格现在已经处于较低水平,也常出现市场价低于合同价的情况,而煤炭企业由于原本煤炭就供大于求,此措施或会使煤炭价格再次压低。[详细]
针对发改委发出的《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发微博评论称:“电煤价格放开了,若电价不放开,还是一锅浆糊难捣清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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