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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方案,这让几个月前刚成立的财政部企业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处变得忙碌起来——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财政部将是国资预算的主管部门,具体的工作,又将由企业司国资经营预算处负责。
9月14日,该处黄处长告诉本报记者,将发布对国资经营预算方案的进一步解读。“中央企业和烟草企业,将从2007年开始按照2006年的收益基础征收红利。”《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就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显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资委提供的数据,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2193亿元,其中,央企利润达7700亿元;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06年卷烟消费税完成1134亿元,烟草业完成利税2900亿元,仅次于石油业。
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国资委将确定对央企收缴红利的比例,并和财政部一起收取红利,同时国资委将主要制定预算的支出方案。
记者获悉,今年8月份在珠海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已经就央企红利的收缴比例向央企负责人征求过意见,初步界定在0-15%之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反复强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是简单的从国有企业中拿走一部分利润,也不是所谓的“抽肥补瘦”,而是通过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五大收益上交
财政部方面解释,按照现行规定,央企五方面的收益将列入上缴的红利范畴内。
首当其冲的是国有独资企业上交的利润,国有企业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上交国家。税后利润按企业集团公司合并的财务报表剔除少数股东权益核定,这将是上缴收益中最重头的一块。
根据国资委方面提供的数据,2006年央企的7700亿总利润中,69%来自中石油、中国移动、中石化、中国电信、中海油、宝钢、神华、中铝、国家电网9家企业。
“这几大行业巨头,是央企中最肥的利润奶牛,也是此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资委、财政部需要重点沟通的。”一位国资观察人士认为,这几大巨头的态度以及讨价还价的能力,将主要决定此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的比例。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也是需要上缴的收益之一。2006年由于股市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溢价,将使得国企参股上市公司所获的股利股息颇为可观。
此外,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以及央企的其他收入,也列入收缴范围之内。所有的收益收取对象,只是向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企业收取,对这些企业所属的全资企业、控股参股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没有直接影响。
财政部方面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将主要包括:
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科技投入、安全等需要安排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
费用性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比如政策性关闭破产支出、厂办大集体改革等支出;
“必要的时候,可将企业上交的部分国有资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财政部这位负责人表示。
编辑:
廖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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