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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深交所2011年1月16日公布了修订后的新《交易规则》。相比原规则,新规对深圳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交易细则进行了统一,而对异常交易情况的监控更为严格。新规于2月28日起正式实施。 [网友评论]

新版交易规则28日正式施行 深交所解读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将于28日正式施行。本次修订后,如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交易所将公布买卖席位。[详细]

凤凰调查

1.新版交易规则会否影响您的实际操作
不会
不清楚
2.您认为能否有效监控涨停板敢死队
不能

新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解读

深交所修改交易规则 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删除了有关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的内容;二是取消了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放开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三是取消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价格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详细]

市场:深交所修订交易规则 专家称不会影响投资者实际操作

深交所正式发布了2011年修订版的《交易规则》,主要从进一步优化市场运行效率、提高交易系统安全性、规范规则体系管理等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新规则将于2月28日正式实施。分析人士认为,本次调整将使交易规则更为统一和顺畅,投资者不会产生不适应的现象。 [详细]

影响:大批庄股跌停 涨停敢死队套上绞索

国都证券武汉营业部首席分析师侯波分析说,深交所交易规则统一为偏离值调整为 12%;将证券公开信息披露的范围扩大为前五只,扩大了信息的覆盖面和减小了投机资金操纵市场的空间。深圳市场新规则的修订主要是针对过度投机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中的市场炒作,这种规则修订对市场其实就是大的利空。[详细]

股市声音:深交所修改交易规则不彻底

  • 例如,原本规定ST股票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到15%需停牌公告,本次却变更为12%,无疑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公告。试想,作为ST类股票,本来股价波动就较正常股票更大,15%的波动公告往往也就是敷衍了事,公告内容无外乎是公司目前一切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等等。这样的公告已经很多很烦人,现在将15%降为12%,又有何意义?
  • 新规则将会监管集合竞价的报价,以防部分资金以虚假报单来影响其他投资者交易。其实,这一变化纯属自寻烦恼,更早的时候,集合竞价过程保密,投资者看不到其他人的报单,一直相安无事,其后公开了集合竞价信息,反倒出现了骗人的报单,如果仍将集合竞价保密,岂不是一了百了。[详细]

监管机制五大变化

变化 详解
一、修订了ST类股票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本次修订后,如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未股改S类股票同样适用该项规定。
二、扩大了信息披露范围,增加了对证券涨跌幅偏离值计算参数选取的说明
《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在证券公开信息方面扩大了信息披露范围,将原来达到披露条件的前三只股票调整为前五只,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同时,本次修订还增加了对证券涨跌幅偏离值计算参数选取的说明,规定单只证券达到价格涨跌幅限制(可能为9.99%、10.01%等)的,涨跌幅偏离值取涨(跌)停板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10%或±5%)计算,避免规则歧义。对于中小板涨跌幅偏离值计算的参照指标,本次修订将“中小企业板指数”调整为“中小板综合指数”,并增加了创业板涨跌幅偏离值计算的参照指标。
三、明确了股票上市首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风险控制措施

修订后的风险控制措施为:
(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三)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临时停牌至14:57。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本所可以视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阀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四、针对性地补充和完善了证券交易监督事项
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扩大和细化重点监控事项的范围,将第六章由“交易行为监督”修改为“证券交易监督”,除保留了影响证券交易价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外,新增了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证券买卖时间、数量、方式受到相关法规、规则明确限制的两类重点监控的事项,同时将证券交易“价量明显异常情形”单列并有专门条款予以具体描述;二是针对性地完善了“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形,将近年来市场较为关注的“涨停板敢死队”行为、季末年末或相关衍生品结算日等敏感期蓄意拉抬打压股价、以及通过虚假申报影响开盘价等异常行为明确为重点监控行为。
五、新增了交易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本次修订在第七章“交易异常情况处理”中,相应新增“暂缓进入交收”处理措施,为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提供依据;同时,针对交易所可能因特殊事件如为汶川地震遇难者默哀而临时停市的情形,新增深交所可根据证监会要求临时停市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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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策划制作: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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