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登金融、国家电网、长江电力于2009 年1 月1 日分别持有建行H 股13,207,316,750 股、2,706,339,000 股、
1,200,000,000 股,于2009 年6 月30 日分别持有建行H 股13,207,316,750 股、2,706,339,000 股、1,000,000,000
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2.2009 年1 月和5 月,美国银行分别出售建行H 股5,623,655,000 股和13,509,319,346 股。出售股份后,美国银行持
有建行H 股25,580,153,370 股,于2011 年8 月29 日之前未经建行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3. 根据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9 年5 月签署的股份划转协议,中国建投将其持有的建行H 股20,692,250,000 股无
偿划转给汇金公司。有关股份过户已于2009 年7 月完成。股份过户后,汇金公司直接持有的建行H 股数量由
112,569,894,534 股增加至133,262,144,534 股。
4. 中国建投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建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