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浪尖的车贷
最近,车贷资产处在风口浪尖。从老牌车贷平台沃时代和泓源资本的相继清盘;到监管层专项打击民间借贷黑恶势力,不少平台的贷后催收受到影响,坏账飙升;再到车贷平台数量的急剧下滑,鼎盛时期的千余家到如今的332家,这个曾让业内趋之若鹜的“优质资产”成了众矢之的,唱衰车贷的声音不绝于耳。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么?车贷行业真的在走下坡路?笔者认为言之过甚了。我们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梳理下。
车贷资产的优质性不容置疑
车贷行业能够迅速发展,市场空间是决定性因素。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汽车的整体保有量保持10%至20%的增长,每年新增汽车保有量达1000万至2000万辆,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汽车保有量国家,但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只有20%。从2016年开始中国的互联网汽车金融进入高速增长,预计2018年我国互联网汽车金融的总规模可达1.85万亿。到2020年,中国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预计可以突破2万亿元。
此外,车贷资产本身具有三大优势,让其一度成为业内香饽饽。
1. 车贷本身属于小额、有抵押的金融业务。相对于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产品,车贷的贷后处置难度相对较低,也为车贷平台在贷前环节形成核心竞争力之前留足了缓冲期。这种业务本身的扩张性较好,对P2P平台的规模化发展十分有利。
这个优点,也是8.24限额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来后,大标平台集中转型,争先恐后涌入车贷行业的根本原因。
2. 从车贷的风险性来看,车贷业务的风险普遍低于小额信贷或者其他大额借款。车贷本身借款额度不高,单个项目逾期很难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此外,抵押物相对可控,便于进行追偿、抵押物处置。
3. 从车贷的借款客户来看,车主群体相比小额信贷的客户来说,更加优质。在支持实体经济中的夫妻店、小微企业方面更加方便快捷。除了借款额度低较为可控外,附加在车主身上的延伸金融需求空间巨大,平台可进行相应的挖掘,比如车险、汽车融资租赁等等。
基于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车贷资产本身的优质性、符合政策管理规定等因素,车贷行业迅速发展。根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2017年P2P网贷行业涉及车贷业务的平台总成交量为2639.43亿元,环比2016年上涨40.4%。以车贷龙头老大微贷网为例,2011年发展到现在,已经有500家,交易规模已超过1800亿元。
因此,笔者认为,车贷资产优质,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今年年初开始,相关部门对车贷等借贷行业的违法行为展开了专项整顿,重点放在了车辆二押、暴力催收等领域。在此背景下,车贷行业受到巨大影响,部分知名平台也被殃及。
但笔者仔细研究《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等政策发现,监管层的目的仍然是维持金融行业的稳定,避免风险爆发。矛头指向的,是涉嫌无资质发放贷款,非法集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额违法犯罪行为,而正常的车贷业务并非在打击的范围内。
更进一步看,此次“打黑除恶”行为,将对行业进行一次空前的洗牌,对失信借款人的威慑作用也将产生。
“作为行业龙头平台,很多新平台就以我们的车为放款标的。我们放十万,他们就敢放15万,你说怎么办”,一位车贷行业负责人无奈的说。
这位负责人说的,就是车贷行业常见的“二押”贷款。即在这辆车已经抵押过一家平台获得一次贷款后,再次抵押给第二家平台,进行贷款。
在平台发展初期,二押方式有助于迅速做大规模、获取市场份额。但这也为随后风险急剧暴露买下了雷。借款人违约后,因涉及到车辆的从属问题,在车辆处置过程中,暴力冲突、强制拖车等非法行为时有发生。
而目前,监管重点打击暴力催收、二押、强制拖车等行为,将对平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新资产的获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将是平台发展的关键。
对于小平台来说,日子不好过了。因资产获取能力弱,又想做大规模,二押、三押贷款十分常见。加上催收无果、新资产无法获取,再加上资金成本高、获客难难度大、线下门店成本高等因素,都可能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沃时代的清盘原因就写的很清楚。“响应国家政策,拒绝暴力催收,对逾期客户不能进行上门催收和强制性拖车等,导致不良资产处理时间周期变长,公司垫付资金压力过大。”
这也反映出,对小平台来说,未来各种成本急遽上升,等待他们的只有退场。
不过,车贷作为“二八效应”明显的行业,微贷网为首的五大平台已占据行业八成成交额。对这些头部平台来说,已经在风险控制、资产获取、资金成本等核心环节形成壁垒,加上存量业务,即便受政策影响短期内逾期上升,但受的影响不会太大。
《通知》下发后,很多业内人士笑称其为“保护老赖”的措施,恶意逾期、拒不还款将急剧增加。事实并非如此。国家整顿确实禁止非法催收手段,但正常的电话催收等方式仍然可以进行。对于法定利率之内的合法贷款部分,借款人仍需要按要求还款。
说到这里,上述大型车贷平台人士列举了一个老赖案例。
一客户以生意周转为由,在他们进行了抵押贷款。但到还款期限后,该客户在外胡吃海喝,但以孩子出国等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后来,该平台上门后发现,该客户已经把车抵押给另外一家车贷平台B(即二抵),且该客户拒不承认二抵行为。
该平台认定,该行为典型的有预谋的经济诈骗。经过几个月追踪、合法催收后,该客户向平台一再承诺还款,但在合法催收过程中又多次谎报警称遭遇暴力催收,导致催收工作难以进行。
最后,A平台对该客户进行果断起诉。经过3个月法院判定客户要支付欠该平台借款款和逾期的违约金。但该客户拒不执行,后法院就将该客户上到法院的老赖名单。该客户已经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进入一些消费类商场和大型酒店。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当车贷公司将走向司法催收,老赖群体将面临的不仅仅是还钱,还可能有面临各种惩罚。而这种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反过来又净化了车贷行业的借款人群体,对行业也是一种利好。
笔者认为,此次车贷行业风波是行业调整的一个巨大契机。对平台来说,风控全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等缺一不可。如何对借款人进行尽调、审核,如何作好贷前的风险提示、合规发展,都是一个转折点。
以车贷行业老大微贷网为例,在风险管理上,一直走在行业前列。所有贷款用户或贷款人都需要进行详尽的线上和实地尽职调查,通过信用风险分析进行信用等级分级。同时建立了完整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事前审核、事中审查和事后管理以控制贷款逾期违约的风险。:
此外,面对行业形式的变化,微贷网还审时度势,做出调整。其又正式宣布费率调整,开启微贷“0”时代。
作为车贷联盟会长,微贷网还致力于带动行业共同发展。自今年开始,联合了线下1万+客户经理,发起“标准化”项目,致力于提供标准化的服务,确定“借款金额100%到帐”,“阳光交易,费用透明,无服务费”等举措,同时以微信服务号+微贷网借款APP,连接客户,推动整个车抵贷行业的无差别借贷信息分享。
对车贷行业来说,这些行为不仅能净化环境、杜绝乱象,也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强监管背景下,愿更多车贷平台能够实现驶过拐点,走向新的春天。
网贷平台福音!据财新
网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相关权威人士表示:P2P平台在电信部门需要办理的许可证只有一个,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那些开价一百万的中介们,要哭晕在厕所了。
据财
新网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相关权威人士表示:P2P平台在电信部门需要办理的许可证只有一个,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的各项业务形态中,P2P对应的是确实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一项,但该许可并不等同于此前纷传的EDI证;此外,工信部尚未排除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也即“ICP许可证”的可能性。
此前市场普遍判断,由于P2P平台属于信息中介,因此应当向地方通信管理局申办ICP许可证。但有媒体在9月中旬报道,ICP并非P2P所需许可证,真正要办理的是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许可证,该报道将其等同于EDI许可证。
9月中旬后,平台纷纷开始办EDI证,办证中介要价也水涨船高,工信部官员分析,EDI是误解。
据财新,工信部权威人士表示,“EDI的说法肯定是不准确的”,此前的市场解读存在着两个层面的误读。
而在此之前,网贷平台因传言需要ICP、EDI等资质问题多次陷入被动,甚至有中介喊价一百万办理。但今日财新援引工信部的言论,应该会终结这种炒作,网贷平台首要任务还是要在地方政府取得备案。
来源:金融观察团
据财新
网9月28日报道,工信部相关权威人士表示,P2P平台在电信部门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的各项业务形态中,P2P对应的是确实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一项,但该许可并不等同于此前纷传的EDI证(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许可证);此外,工信部尚未排除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也即“ICP许可证”的可能性。
网络内容服务商英文为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写为ICP。ICP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自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定办法》)以来,主流舆论普遍认为P2P面前有三座大山:ICP认证、金融备案、资金银行存管。
目前P2P行业中已经获取ICP许可证的平台还不多,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正常运营的2000多家平台中,有ICP经营许可证仅为5.73%,在已经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或联合存管协议的平台中也仅有40多家拿到了ICP证。之后有报道称,《暂行办法》颁布后,ICP认证的价格就开始水涨船高,中介价格甚至达到了100万元以上。
《北京商报》报道,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相对ICP许可证,行业内获得EDI证的平台很少,基于合规的恐惧,行业内掀起了EDI牌照热不足为奇。不过,毕竟目前还没有正式渠道确认P2P运营究竟需要哪个证。EDI证的热度高涨,不排除有炒作的成分。
网贷之家分析师张天华向野马财经表示,监管细则是谈到要办相关的证件,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
此前,澎湃新闻报道称,根据网贷监管细则,需要办理EDI认证,而不是此前传得沸沸扬扬的ICP认证。而此证的发放还要等银监会先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这让已经花了大价钱求人办证的平台傻了眼。
分析来看,在《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各家平台正是看到了这一条之后,开始争相办理ICP认证,可实际上,电信业务许可证是一个统称,里面还有很多不同的分类,ICP和EDI都属其中的分类。可两者意义截然不同:ICP是针对信息服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而EDI针对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在8月24日的举办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在解读监管条例时表示网贷平台需要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如,工信总信息通信管理局互联网处副处长现场表示,“事前,我们要做好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准入工作”,平台方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后,要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接待信息中介业务。工信部也没有明确说到底要办理哪个证件。
金投手董事长马俊湖向野马财经称,办理ICP许可证,或成为了网贷平台发展的一个分水岭。“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比较严格,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势必会有一大批企业在监管划定的硬性要求下,无法获得或达不到要求而选择退出。”
马俊湖称,ICP许可证是淘汰机制开启前的预警和信号。也就是说不符合这一要求,在规定期内没有拿到ICP的平台或面临清场出局,行业新一轮洗牌在即。
P2P的模式到底该办哪个证书呢?
据财
新网报道,工信部权威人士表示,办理“EDI的说法肯定是不准确的”,而且此前的市场解读存在着两个层面的误读。
第一个误读是,目前工信部尚未排除ICP许可的可能性,具体判断要等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备案登记指引》。该人士表示,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等级备案后,P2P平台需要向地方通信管理局申请的许可证只有一个,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的各项业务形态中,P2P平台对应的应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一项;但是,目前尚未排除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也即“ICP证”的可能性。
第二个误读是,不能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同于EDI。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EDI对应的“电子数据交换”,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一种。除了EDI,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助理业务还包括了交易处理业务、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等另外两项业务内容。该人士表示,P2P平台的业务形态更加倾向于其中的“交易处理业务”,而EDI一般对应的是海关、税务等处于国际标准数据格式的报表、保单业务,“跟P2P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该人士建议平台到地方金融监管当局补办备案登记,再去地方信管局进行服务项目的变更。
目前,一些业内资深和知名的平台如人人贷、积木盒子、易通贷、宜人贷、爱钱进已经获得了ICP证。
签约平台的ICP经营性许可证情况
ICP许可证是对外合作的主要资质之一,在与银行谈存管等核心业务时,银行会要求P2P平台提供ICP经营许可证。
由此可知,P2P要越过ICP认证、金融备案、资金银行存管三座大山的顺序是,先办理金融备案,再办理ICP认证,最后再办理资金银行存管。
附:工信部发言现场的文字实录。
[主持人]: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互联网处徐强副处长跟大家介绍相关的情况。[15:59]
[徐强]: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16:02]
[徐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是和金融融合的产物,也是一个新的产业业态,它具备了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的特点,这种产业监管的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互联网,政府部门都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在进行探索规范管理。工信部是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的部门,之前与银监会这边密切配合,还有相关部委密切配合,参与起草了这个《办法》,并且充分征求和采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6:02]
[徐强]:我这边简要的对《办法》当中涉及到工信部相关职责的条款进行一下说明。工信部在这项工作当中主要有三项工作:[16:02]
[徐强]:第一是事前,我们要做好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准入工作。《办法》第五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接待信息中介业务,工信部这边将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具体的审批是在各地的管局,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等这样的规定,来开展电信业务许可的审批。并且开展电信业务和信息安全的形势审查和实地抽查。二是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中介机构的互联网基础管理。在相关的IP地址使用、域名注册、网站备案、电信业务许可等环节,进一步落实实名制登记,并要求提高实名制信息的准确率。[16:03]
[徐强]:第二部分事中过程当中我们要做好电信业务行业监管工作。一是做好网络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的监管工作。《办法》第18条、第31条都明确要求中介机构要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的安全设施和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办法》的第9条、第23条、第27条,要求中介机构确保用户及交易信息采集、处理、保存及使用等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删除、篡改非法买卖或泄露用户信息。结合职能工信部将依据网络安全及用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指导并监管中介机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对中介机构系统及网络进行安全定级备案,并开展风险评估,指导中介机构加强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强化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16:03]
[徐强]:第二部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工信部正在建设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并且将于近期成立技术专家委员会,通过加强监测、预警、取证、曝光等技术手段建设,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密切跟踪网络舆情及网站动态,为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16:03]
[徐强]:第三要推进数据的协同共享。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在数据共享、系统对接和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前期我们跟银监会这边也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已经通过系统平台向银监会这边共享了两千余家“网贷”平台的主要信息。[16:03]
[徐强]:第三部分在事后,事后我们要做好违法违规的处置工作,工信部将结合相关的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违规中介机构的事后处置工作。一是对网络借贷引发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网络与数据安全事件,组织开展严重调查,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平台网站和APP依法予以处置。[16:03]
来源:野马财经